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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时间:2013-01-21 17:46来源:县物价局 县交通局

  出于广大群众、出租车驾驶员的要求,决定对2013年1月17日发布的《客运出租车计程收费价格公告》中第四项内容中“殡仪馆”地点名更改为“气象局”地点名,更改后表述为:“县城至气象局按车次计价,从东三岔路至紫府酒店出租车乘靠点到气象局12元/车次,从河堤路出租车乘靠点到气象局15元/车次”,其它内容不变。

紫阳县物价局 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