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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客运出租车计程收费价格公告

时间:2013-01-21 08:18来源:紫阳县交通局 紫阳县物价局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出租汽车收费行为,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根据《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陕西省汽车旅客客运运价细则》和安康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城市出租汽车收费办法的通知》,紫阳县交通运输局、紫阳县物价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外出考察、实地调研、成本测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紫阳县出租车计程收费价格听证方案》并于2013年1月3日召开了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和出租车经营者参加的“紫阳县出租车计程收费定价听证会”,听证方案获得一致同意通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客运出租车计程收费价格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租价(出租车最低起价):4.00元(2公里以内,含2公里)。公里价: 2公里以上至8公里(含8公里)为每公里1.60元;8公里以上为每公里2.40元。

二、等候费(出租车载客等候时的费用):乘客要求停车等候的,等候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不得收费;超过5分钟的,每等候5分钟加收1公里的公里价等候费。(注:因交通拥堵不计等候费)。

三、夜间租价:从夜间22:00点至次日凌晨6:00为夜间租价时间,出租车起租价为5.00元(2公里以内,含2公里),出租车公里价不变。

四、鉴于县城至殡仪馆路况较差,乘客分散、回程空载率高的实际,决定对该路段实行按车次收费,即县城至殡仪馆按车次计价,从东三岔路至紫府酒店出租车乘靠点到殡仪馆12元/车次,从河堤路出租车乘靠点到殡仪馆15元/车次。

五、乘客结算时租价尾数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六、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据实负担。

七、从事出租营运的车辆,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出租车租价标签由县物价检查所和县运管所统一监制,租价标签张贴在出租车后座两侧三角玻璃区内,左右各贴一张。

八、对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使用计价器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自立明目乱收费以及宰客、甩客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九、本收费标准自2013年1月2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紫阳县物价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