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43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撤销紫阳县监察局,与省编办撤销的紫阳县检察院的反贪、渎、预防职务犯罪等机构、职能、编制整合,组建紫阳县监察员会(紫阳县监察委员会由紫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产生)。中共紫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紫阳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简称“县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置内设机构,形成内设机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机构、职能和人员全面融合。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理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察、审核镇纪委班子成员的人选;负责县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日常管理、考核及培训等工作。

6)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7)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1)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2)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3)协调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选调、培训、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4会同相关单位督促检查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5牵头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6负责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承办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机构交办的事项

7.落实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县纪委、监委设置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 察室、案件审理室 12 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规格,副科级导职数各 1 名。县纪委派驻县直各部门纪检组8个。

二、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五责并举,助推两个责任落实。一是清单明责。全县各单位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实际,以清单形式细化责任,实行台账和记实手册管理,照单履职,确保履责有痕、倒查有据,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带头履责。县委书记带头做表率,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各常委以身作则,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牢牢扛起主体责任,督促带领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层层有责。县委书记与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主体责任书,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与下属单位签订主体责任书,夯实责任链条,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岗到人的主体责任体系,形成层层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四是季度督责。县委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点评督查考核事项,实行季度督查点评。县纪委对各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实行严格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五是强化问责。县委全力支持纪委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进行问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通过开展常规和专项巡察、执纪监督,强化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着力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1至10月,全县实施党内问责55件,问责党组织31个,问责个人25人,其中党纪处分16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31件,问责单位15个,问责个人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

)聚焦主责主业,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突出主责主业,加强组织领导,由5名领导直接分管团队执纪审查调查相关工作,主要领导统筹把握,有序推进;二是成立五个执纪执法工作团队,整合配强办案力量,为案件查办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以案带训,全面提升素质能力,制定《案件督办管理办法》,加强案件督办管理,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有效提升了执纪审查调查效果。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6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60件;立案306333人(监委立案1010人,涉嫌职务犯罪55人,移送司法机关55人);结案2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4人;科级干部立案1719累计给予撤销职务以上处分1717人;1-10月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8件83人

)加压奋进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一是人员编制充实到执纪监督一线。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紫阳实际,统筹调配安排纪检监察室和综合部门人员力量,划转的人员编制全部用于执纪监督一线。结合干部特点和岗位需要,把熟悉职务犯罪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执纪审查岗位,把熟悉法律和诉讼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案件审理岗位。10名转隶人员中,1人进入县监察委班子,7人安排到纪检监察室,其中2人明确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1人安排到案件审理室;1人安排到派驻纪检组。二是坚持做到人岗相适。通盘考虑职务、年龄、工作经历、性别比例、教育背景、专业特长等因素,做到同一类型业务部门配置相当,优化人员结构,统筹人员安排。将原有纪检干部与检察院转隶干部进行组合调整,转隶干部与纪委干部混编,部门组成人员做到“老中青”搭配,形成梯队,室部组负责人由原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交叉担任。6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中,2人为转隶干部。三是立足实战进行业务练兵。挑选一些有代表性、参考价值强的问题线索,交由转隶干部与原纪检干部一起查办,让原纪检干部与转隶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实现纪法互学互帮互通,确保转隶人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全心投入工作,达到人尽其能、人岗相适和“1+1>2”的效果。

)聚焦五个专项,扎实开展问题整治工作一是驰而不息查纠“四风”。印发《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围绕节假日扎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和县委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至10月,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27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010人。二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本着有则全力以赴改之,无则全力以赴巩固成果的目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着眼于23类56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开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信访举报电话,全天候接受信访举报;印发《紫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印发《紫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级联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纪委牵头、镇纪委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加,对扶贫资金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三级联动”督查检查,实行“清单式”点对点核查,“零距离”监督。1至10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三是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五霸”专项行动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建立查处涉黑涉恶暨“村霸”“沙霸”专项整治等四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10个主责部门抓实扛牢行业领域、分管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月报送问题线索;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信息共享、按时移送线索、定期会商研判等机制;对2017至2018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理的有关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五霸”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办。1至10月,查处涉黑涉恶问题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召开“三个助力”联席会议、建立“三个助力”工作微信群、下发工作情况通报等方式,督促生态环保主责单位履职尽责;成立明察暗访督导组,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多渠道畅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公示受理范围、举报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县招商局及相关有关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将告知书送达意向投资主体。同时,公开举报受理范围,对办理要求进行严格要求,对不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1至10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市场)环境问题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

)提高站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是按照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紫阳县深化政治巡察问题清单》,深化政治巡察,坚决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印发《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明确组建4个巡察组,全年开展三轮,巡察30个左右单位。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对11个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71个、问题线索21件;第二轮对9个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已基本结束,巡察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待按程序汇报审定后分别予以反馈、移交;预计12月上旬启动第三轮常规巡察。二是制定《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已完成1轮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27个、线索2件。三是落实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已完成对县公安局的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共发现问题10个、线索5件,对2个县直单位开展交叉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正有序开展。四是开展2017年第一轮巡察整改督查。深入推进“清单+测评”巡察整改督查,印发《巡察整改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安排2个督查检查组,对2017年第一轮巡察的4个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强化宣传,不断释放廉政文化建设新活力。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介,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截至11月23日,我县共在中、省、市各类媒体刊发反腐倡廉新闻稿件250篇,在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刊发稿件1篇;在省级媒体刊发稿件20篇,其中《陕西党风与廉政》2篇,秦风网15篇,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3篇;在市级媒体刊发稿件229篇,其中安康日报2篇,安康党风廉政网224篇,廉洁安康微信公众号3篇。在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发展论坛)刊发网络评论文章57篇(择优规范上报52篇)。利用“廉洁紫阳”微信公众号编发反腐倡廉类信息62期150条。二是有力有序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和家规家训馆建设工作。紫阳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于9月30日动工,目前正在进行声光电设备安装和各版块文稿修改完善工作,预计于12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县纪委依托现有家规家训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双安储氏优秀家风文化,投资100万元建设和打造县级家风家训馆,并委托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规划设计,目前设计方案正在深化完善中。11月15日,双安家风家训馆和双安镇林本河社区被省纪委命名为陕西省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三是联合县文广局于6月28日举办“清风颂廉助脱贫”主题文艺展演,并精心挑选优秀节目报送市纪委,其中紫阳民歌小戏《清风拂莲》在全市“清风颂廉助脱贫”文艺汇演中演出并被评为优秀展演节目和优秀组织单位。

)强化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强化内部管理,印发《紫阳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二是强化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放《条例》《监察法释义》《梁家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理论水平。三是不断充实新生力量,招录公务员9名,增强事业后劲和队伍活力。四是积极组织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在机关内开办“业务知识大讲堂”,促进干部融合,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业务素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邀请省市领导、专家、业务骨干就纪检监察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同时,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送出去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本领1至11月,全县以案代训10人次送出去培训11人次抽调轮训3人次举办业务知识讲座8期,累计参训达400余人次。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县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县纪检监委信息中心)以及县委巡察办。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纪委本级(机关)

2

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3

县委巡察办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岗人员74人(未转移工资关系11人),其中行政人员69人、事业3人、工勤人员2人。1998年离岗1人,临聘人社局协理员2人、司机2人、门卫2人、保洁工1人、炊事员1人共8名。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0人,遗属4人。另外由于我单位缺岗人员较多,工作繁重,还在各部门借调干部5人,

2018年底纪委全部人员表

行政

事业

工勤

离岗

退休人员

遗属

69

3

2

1

10

4

20191012153605369_K9Rqnj2e.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情况

2018年度县纪委共收入为894.98756万元,比2017年减少311.81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拨县纪委监委搬迁原计生服务站办公楼装修款168万元,紫阳县廉政基地建设专款350万元合计518万元。二是2018年增加12人,行政经费、人员工资及专项业务费等增加共170万元。三是2018年底追加县纪委经费20万元,追加县委巡察办经费10万元。

2018年支出1235.213499万元,2017年支出679.26万元555.95万元,原因一是2017年拨县纪委监委搬迁原计生服务站办公楼装修款168万元全部在2018年支出,二是2017年拨紫阳县廉政基地建设专款350万元2018年支出193.6232万元,结余162.4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1)2018年行政经费

2018年初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共53人,人均年公务经费2.5万元共计13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车运行费24万元,纪检监察专项经费100万元,合计271.5万元。

(2)人员经费593.4875万元。

(3)2018年底县纪委追加经费20万元,县委巡察办追加经费1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县纪委监委搬迁原计生服务站办公楼装修款168万元、全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款350万元共计518万元,支出355.5949万元,结余162.4051万元。

(2)日常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97.1297万元。

(3)人员经费支出500.1124万元。

(4)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82.376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以及与上年情况相比

2018年度县纪委共收入为894.98756万元,比2017年减少311.81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拨县纪委监委搬迁原计生服务站办公楼装修款168万元,紫阳县廉政基地建设专款350万元合计518万元。二是2018年增加12人,行政经费、人员工资及专项业务费等增加共170万元。三是2018年底追加县纪委经费20万元,追加县委巡察办经费10万元。

2018年支出1235.213499万元,2017年支出679.26万元555.95万元,原因一是2017年拨县纪委监委搬迁原计生服务站办公楼装修款168万元全部在2018年支出,二是2017年拨紫阳县廉政基地建设专款350万元2017年并没有支出,2018年支出193.6232万元,结余162.4万元。三是2018年人员增加12人,行政经费、人员工资及专项业务费等增加共170万元。三是2018年底追加县纪委经费20万元,追加县委巡察办经费1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797.2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0.11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7.1297万元;项目支出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37.971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484.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94.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01.48万元,年终奖金支出68.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7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5.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7.1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收入,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单位保留公车4辆,每车运行费6万元/年计24万元,合计34万元,支出合计23.639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5.7026万元,共接待71批285人。公车运行费支出17.9371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无因公出国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7.02万元公车运行15.36万元,合计22.38万元,无因公出国费。2018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上升1.259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在单位的严格控制下有所减少,共减少1.3174万元,下降23%;公车运行费增加2.5771万元,上涨14%,主要原因是2018年案件查办增多,车辆出车频繁。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购置车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371万元,比上年公车运行费增加2.58万元,上涨14%,主要原因是2018年案件查办增多,车辆出车频繁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支出5.7026万元,共接待71批285人。比2017年减少1.3174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纪委组织全县性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共8次,支出8.57336万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纪委共召开县纪委全委会及全县性业务会议共3次,支出5.026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陕财办预函〔2019〕41号)要求,公开2018年预算批复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全部项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2 个,共涉及资金 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36%。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共计297.13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66.45万元,印刷费支出13.92万元,咨询费0.3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6.45万元,邮电费6.74万元,差旅费80.48万元,维修费19.25万元,会议费5.03万元,培训费8.57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劳务费12.53万元,工会经费6.8万元,公车运行费17.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31万元,项目经费支出中差旅费20万元。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费增加41.13万元,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搬迁至县钟鼓湾,办公面积增大,人员增多、工作任务加重、案件查办增多车辆出车频繁、培训场次增多等,这些导致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增加,尤其是在单位人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们招聘临时工8人,极大地增加了劳务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17.97万元,主要原因一2017年拨县纪委监委搬迁原计生服务站办公楼装修款168万元全部在2018年支出,二是2017年拨紫阳县廉政基地建设专款350万元2017年并没有支出,2018年支出193.6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20.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我单位共有公务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 “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纪委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5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