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10041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原紫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
2、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集中管理;
3、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会计基础管理、清查统计及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调处产权纠纷以及国有资产的处置报废、报损、调剂等日常审批工作;
6、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转让、开发等运营管理以及收益管理工作;
7、负责利用国有资产开展投融资工作;
8、负责国有经营性资产以及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国有资产的绩效评价工作;
10、配合做好资源性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制定和完善企业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承包、分立、租赁、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监管工作;
12、承担政府授权的其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资产管理
1、做好资产登记,强化基础管理。一是对全县144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更新完善了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调拨和处置业务流程。二是严格资产报损处置程序,强化现场核查,指导报损单位做好残值收入入账和固定资产明细登记台账的调整工作。
2、严格执行资产购置、处置审批规定,确保国资保值增值。我局严格按照《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执行资产购置,按照单位申报、公共资产管理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审批、政府统一采购的程序进行,杜绝了超标准配置资产行为。我局严格按照《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资产处置,由资产使用部门申请、公产局审核报请政府同意后,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对小额资产处置残值做到应收尽收,使国有资产处置更加规范。一年来共核销16个单位资产共476.67万元。完成了64件固定资产调拨调剂事项。
3、按照市公产局要求,积极协调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并请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报请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公产局,顺利完成了法、检两院资产上划工作。
4、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解决汉王镇教育资源配置问题,按照县政府第22期专题会议精神,我局与县教体局、汉王镇政府相关干部组成谈判小组,先后三次和汉王镇小童星幼儿园法人代表进行谈判,最终以1120万元回购汉王镇小童星幼儿园,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5、做好资产摸底清查,落实管护责任。(1)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进行摸底统计,组织召开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培训会,通过省市统一的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信息系统上报报表,同时向市公产局上报了本县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编报工作的报告。(2)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进行规范管理。我局下发了《关于迅速做好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及公共资产登记管理的通知》(紫公产字〔2018〕19号)、拟稿并报请政府下发了《紫阳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公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紫政办发〔2018〕68号)。对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公共资产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明确管理责任。(3)对各镇、县级各部门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运转的土地、房屋(含已出租)资产、各镇移民安置点门面房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将登记册、出租协议分类存档。
6、积极协调配合县公车中心对全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摸底排查,为全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打好基础。经核实,我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计19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业务用车30辆,特种用车42辆,工程车3辆,执法用车5辆,环卫车102辆。
7、拓展资产管理领域,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财政收入。我局通过对汉江砂石资源经营权、单位闲置资产及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门面房,实行公开竞价出售和出租,避免和杜绝了资产的处置和出租的随意性,同时也有效遏制了小金库的存在,既增加了财政收入,也规范了财经管理。全年共实现财政收入3461.08元。
(二)国有企业监管
1、实行一企一档管理。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对本县国有企业资产及财务状况建立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组织企业财务人员对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软件操作和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进行培训,要求企业每年度上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每月上报财务快报,及时掌握国有企业资产变动情况和国有企业运行状况,真正实现动态化监管。
2、严格遵照央、省、市、县关于本县国有企业改革中“三供一业”及企业办社会职能的相关要求,彻底排查,及时上报本县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和办社会职能的具体情况。经核查,县属国有企业均不存在“三供一业”和办社会职能的情况;驻本县央企中安康市烟草公司紫阳分公司和地电紫阳分公司存在企业给家属区供水、供电和物业的情况,已督促两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分离移交工作,并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3、遵照市车改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严密核查本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情况,制定《紫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定。
4、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微信、QQ等平台组织国有企业党员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以“强根铸魂”活动为载体,指导各国有企业开展专题活动,引导党员比贡献、当先锋、做表率。指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县属5家国有企业均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度》,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制度的完善, 约束了党员行为, 提升了支部管理水平。
(三)制度建设
2018年5月,报请县政府转发《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安康市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6月,我局拟定《紫阳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公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下发该文。
(四)重大改革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条码化管理的通知》(陕财信办〔2016〕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固定资产精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程跟踪,我局向县政府报送《关于申请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条码设备资金的报告》(紫公产字〔2018〕54号),待县政府同意后,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需实施资产条码化管理。
(五)脱贫攻坚工作
1、加大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完成了毛新公路改造硬化8.6公里,完善了村级活动室及配套活动场所210平方米,建成了村级标准化卫生室168㎡,积极申请我村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设启动,该工程拟于2018年11月22日开标,新增新联小学变压器1处。2、稳步推进户脱贫工作,按照工作程序,研判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户,经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核实认定、村级公示、镇政府核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抽查,最终确认我村2018年脱贫退出18户64人。3、安全住房有保障。我村共有89户333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已经全部落实到户到人到点,5户21人危房改造已全部完工。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8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7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人员编制 |
8 |
其中:事业编制 |
8 |
实有人员 |
7 |
退休人员 |
1 |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85万元;支出83.64万元,收支结转和结余135.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5.36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15万元;支出72.87万元,收支结转和结余-0.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4万元 ;2018年比2017年收入提高200%,支出提高14.78%,主要是购置资产管理信息条码系统款项未支付及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 本年度收入216.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76.85万元,其他国有监管支出140.00万元。
3. 本年支出83.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7.78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5.8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85万元;支出83.64万元,收入提高200%,支出提高14.78%,主要是购置资产管理信息条码系统款项未支付及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7.78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5.85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64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59.03万元、占基本支出75.89%;公用经费18.75万元,占基本支出24.11%,其中:办公费1.49万元 ,电费0.74万元,邮电费0.81万元,差旅费4.8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劳务费3.04万元,工会经费0.80万元,其他交通费6.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84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比上年增加0.69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单位实行公务车改革无公务车运行费用及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9次,68人次,支出0.84万元,比上年增加0.69万元,主要因为公务会议增多。
2.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1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网络学习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项目支出5.85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相关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5万元,比上年提高6.5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22.0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2.06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