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3006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0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社团登记、年检。
3.拟订全县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
4.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6.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革命烈士审查、褒扬及伤残军人伤残等级审查、申报工作。
7.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协调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狠抓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设;
2.大力实施“两线合一”民政兜底扶贫,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3.进一步完善防灾救灾减灾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切实增强防大灾、救大灾的能力;
4.加强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敬老院、福利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安全管理;
5.投资1000万元,新建焕古街道社区、城关镇东城门社区2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新建15个农村幸福院,完成16个镇16个敬老院冬季取暖工程建设,12月底前完成;
6.深入推进社区管理和服务,扎实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完成社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12月底前完成;
7.12月底前完成县养老公寓主体工程建设,10月底前完成县城殡仪馆的竣工迁址,力争12个镇级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年底竣工并投入运营,5月初开工建设县儿童福利院,年内完成主体工程;
8.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力争更多的民生保障、民生项目资金投入紫阳,为紫阳人民造福;
9.10月底完成包联的双桥镇莲花村当年脱贫出列任务,投资185万元新建村活动室5个,维修村活动室4个,硬化村活动场所400平方米。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紫阳县民政局现内设12个行政股室及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行政机构,共有 32 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 13名,事业编制19 名。现单位实有人员31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3月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救灾专用车辆1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8.02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紫阳县民政局收入预算为1308.0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专项业务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40万元。
2017年,紫阳县民政局支出预算为1308.0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268.02万元,占支出总额97%;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0万元,占支出总额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紫阳县民政局支出预算为1308.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3.18万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80201)268.02万元,原因是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常调资晋档及公用支出定额提高(住房公积金24.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3.7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202)40万元。
(3)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1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3.72万元,较上年下降22.5%。其中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2万元,比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22.5%,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7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2017年培训费预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根据紫财预[2017]18号文件,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32万元,其中部门业务经费22.3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52万元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82万元,其中敬老院供暖设备采购845万元;敬老院消防设施100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1000万元,其中其他优抚支出100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