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阳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7001 公开目录: 县政府财政预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03日
内容概述 关于紫阳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切实保障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6.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842万元,比上年减收325万元,下降4.5%;非税收入完成9708万元,比上年减收4431万元,下降31.3%。上级补助收入1961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48万元,调入其他资金640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5960万元,当年收入总计25751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7310万元,比上年增支17230万元,增长8.2%,占调整预算的108.2%。上解上级支出73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3210万元,当年支出总计251250万元。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66万元;国防支出1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594万元;教育支出375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8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09万元;农林水支出559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6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13万元;金融支出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1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97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总计257510万元,支出总计2512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当年结余4260万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6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8.7%。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3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45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982万元;专项债券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8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6%。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67万元(公共区域路灯亮化及电费支出76万元、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及电费支出2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702万元、专项债券支出20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69万元);上级专款支出298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1779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26万元、农林水支出139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938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49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516万元。

(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7667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024万元,完成占年初预算的10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153万元,完成占年初预算的91.3%。当年收支结余22538万元。

各位代表,由于年度财政决算尚未完成, 省对县结算正在进行中,现在报告的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所变化,待上级决算正式批复后再按法定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201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成绩

全县财税部门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服务全县大局,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加强收入征管,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始终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按照县人代会确定的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全面落实收入责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一是严格执行《安康市财税收入保障办法》和《紫阳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一体化管理办法》,按月召开财税征收部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征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了“先交税后用地”“先税后证”“先税后检”等机制,坚决堵塞收入漏洞。二是加强税收清理,确保应收尽收。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对耕地占用税、契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清理,下大力气清理欠税,挖掘税收潜力,弥补短收缺口。协调解决安置点欠税,要求各镇政府督促安置点承建方及时申报纳税,补缴欠税,规范安置点工程财务入账凭证,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的现象。对国有资产出让、土地出让实行税费分离,一律先依法缴税,再按照国有资产收入或基金收入入库。以上三项措施清缴欠税2499万元,其中地方税收1445万元。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强化资产、资源类收入征管,杜绝非税收入延迟缴入国库行为。通过采取上述收入征管措施,圆满完成市对县调整后的财政收入考核目标,财政收入质量也明显提升(税收占比较上年增加7.5个百分点)。

(二)强化争资立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抢抓政策叠加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年共争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113680万元,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500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6500万元、置换债券21460万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一是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项目已完工的结余资金、终止或取消的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无法继续实施而结余的资金、预算安排不合理有结余的资金、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超过两年以上的资金,坚决收回财政。整合了新增债券资金14500万元和两年以上的沉淀专项资金4910万元,用于年初本级预算安排的陕南移民搬迁、脱贫攻坚、文化旅游发展支出;整合以前年度沉淀资金6409万元,用于弥补2016年财政收入减收形成的财力缺口;多渠道争取、整合部门资金327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饮水工程、产业扶贫、村活动室建设等脱贫攻坚项目。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把每一笔钱都花在实处、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事业发展支出。2016年财政安排民生支出196642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6.5%,比上年增长9.3%,增支1672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710万元,比上年下降8.4%,减支158万元。

(四)发挥财政职能,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一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将21个镇卫生院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覆盖。同时从抓支出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规范性入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支出审核关,加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力度。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2.27亿元,其中直接支付20.55亿元,占支付总额的92.3%,有效防止了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因手续不齐、费用超标、项目工程超进度付款等原因,拒付支付申请1256笔,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范围,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以严肃财经纪律、服务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突破口和着力点,2016年开展了52个单位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核查单位和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合法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以及财经制度执行、财务管理、预算单位“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资金及资产管理和机构改革后资产移交等内容,促使各单位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监管制度建设力度加大、步伐加快。三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在规定时限内在县政府网站全面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情况,县镇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二是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按照“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直接变间接、分散变集中、无偿变有偿”的思路,制定了《紫阳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将扶持企业的财政资金集中起来,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发挥基金的放大作用;为缓解小微企业还贷、续贷期间的资金周转困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制定了《紫阳县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有效防止和化解小微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减少企业民间借款产生的高额利息,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支持企业经营发展。

(六)加强债务管理,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我县委托省市发行债券获得政府债券资金3796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146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4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000万元。置换债券严格按照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支付拖欠工程款等存量债务,预计减少利息支出1600万元。新增债券全部用于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用于脱贫攻坚产业扶贫12500万元、棚户区改造2000万元、石紫岚道路建设2000万元。各镇各部门通过自身努力积极消化存量债务0.62亿元,截止2016年年底我县债务余额为6.19亿元。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县固定税源严重不足,财政增收乏力;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较小,财政自给率较低;三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运转、保民生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担子依然十分沉重,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四是财政、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还需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和加强财政自身建设等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委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紧扣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创新活县、惠民安县五大战略,以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统揽财政工作,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政府财力统筹,坚持民生优先、重点项目优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全县重大决策的落实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财政预算安排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控制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人员工资、社会民生、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支出。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具体情况见公共财政预算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编制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9856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050万元(税收收入计划安排8060万元;非税收入计划安排9990万元),同口径增长10%。上级补助收入177246万元(返还性收入745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784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86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60万元,预计今年新增债券收入1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编制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19776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安排120389万元,增长3%;上级专款支出96907万元,下降12.5%;上解上级支出730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750万元。

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79万元;国防支出116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497万元;教育支出369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4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49万元;农林水支出512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3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1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8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54万元。

公共预算支出按用途分为:

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退休费支出60676万元。

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10314万元。

③村级组织及社区补助支出2862万元,比上年增长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专职人员待遇。

④民生项目配套支出32850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消除贫困安排14605万元,同比增长15%;收入倍增安排1280万元,同比增长3%;全民社保安排6811万元,同比增长22%;教育提升安排3502万元,同比增长8%;卫生健康安排742万元,同比增长66%;文化惠民安排380万元,同比增长13%;住房保障安排4000万元;改善环境安排1260万元,同比增长65%;促进就业安排180万元;生产服务安排90万元,同比增长125%。

⑤社会事务管理支出650万元,其中:双创经费200万元;公共安全及应急事件处置400万元;“五个一”工作经费50万元。

⑥经济建设支出7283万元,同比增长29%。其中:招商引资300万元;项目前期费600万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300万元;中小微企业扶持30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1000万元;城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2383万元;县级重点项目建设2400万元。

⑦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

⑧收支两条线及国有资产处置支出1200万元。

⑨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奖励支出1800万元。

⑩政府债券利息及其他债务准备金支出2454万元。

11上级专款支出9690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985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977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0万元。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具体情况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6156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314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00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计划安排25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2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5540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40万元(包括用住建部门征收的收入安排的公共区域路灯亮化及电费支出110万元、用国土部门征收的收入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800万元和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30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专款支出25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54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16万元。

3、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具体情况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包括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项。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5314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96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86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2631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34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7267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5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737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8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531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27267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年末累计结余25881万元。

四、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对财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夯实措施,苦拼实干,努力完成各项财政任务。

(一)加大财源培育力度,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一是用足用活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二是促进工业发展。支持发展富硒食饮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产业,力促硫酸锰生产线、富硒黑蒜深加工、富硒魔芋深加工,以及轻质环保建材、中药材仓储与精细加工等项目及早建成投产,壮大工业经济实力。三是支持企业发展。建立财政投融资机制,推动PPP项目实施,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企业达产增效,帮扶富硒食饮品实行标准化生产,实现企业发展壮大。四是大力支持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山林经济、涉水产业、特色养殖、富硒杂粮、林果药材等生态友好型产业,支持发展医疗保健、康体养生、现代物流、家政服务等服务业新经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将财政资金扶持与产业、企业对财政、居民增收成效相挂钩。五是逐步建立财源建设长效机制。将各镇各部门抓财源、管收入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各镇各部门抓财源的责任。将耕地占用税、契税交由各镇政府代征,鼓励清缴欠税。鼓励各镇抓主导产业、抓招商企业,将新增税收安排用于各镇使用,提高抓财源的积极性。六是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将现有的城投公司、园区开发公司实行政企剥离。组建县投融资公司,将城投公司、扶贫开发公司、文化旅游公司、供水公司、园区开发公司、茶叶总公司、供销电商整合为投融资公司的子公司,构建有实力的融资平台,为县域经济发展筹措更多的建设资金,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

(二)狠抓财政税收征管,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紧扣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大力推行综合治税,加大各征收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层层分解落实收入任务。继续坚持收入分析座谈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财政收入征管奖惩办法,提高部门、镇对财政收入征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协税护税力度。二是加强财政收入态势跟踪,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集中精力抓征管,确保应收尽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重点对“占用耕地、出让土地、房屋买卖租赁”等方面的税费进行清收;强化资产购建和动态监管,积极做好闲置资产处置及经营性用房招租工作,规范处置和招租行为。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指导配合各部门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力度,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努力缓解收支矛盾。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进一步增加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全力保障贫困村、贫困户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产业步伐,大力做好扶贫搬迁、特色产业、就业创业、生态建设、教育、健康和兜底保障等“七个一批”精准扶贫工作。二是围绕重点扶贫项目,将县级财政预算资金、中省市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的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社会捐赠资金等进行统筹整合,用于支持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集中力量办好扶贫大事,同时督促镇、村积极参与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投入到扶贫项目的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切实增进贫困群体福祉。三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四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教育投入,确保2017年我县顺利通过上级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验收。五是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意见》,通过提供创业扶持资金、发放创业补助、加大技能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的鼓励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提高我县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六是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避免出现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现象发生。

(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制定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二是重新修订《紫阳县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审批流程和规范资金使用。二是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逐一排查财政资金管理风险点,深入分析风险源,科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整合利用、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绩效管理等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四是针对中省扩大新增政府债券规模的时机,积极谋划,做好项目论证和项目储备,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缓解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五)加大财政监督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为抓手,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对强民富民惠民、民生保障、产业扶持等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现有政府债务逐项清理核实,确认债务主体,查清债务规模、资金用途、还款来源和还款时序,按照分类处理、多措并举的原则,逐步消化存量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四是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附件: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表.xls [45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