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紫阳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今日紫阳>正文详情

紫阳:数百群众迁新居 广厦万间挡风雨

时间:2011-08-09 15:07作者:李谢军 程洪洲来源:县委宣传部

仲夏时节,漫步紫阳街头,鳞栉次比的楼房接踵而至,三年来,紫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变了县城落后的面貌,也让老百姓真真切切的笑了起来。
群众利益无小事,而安居乐业更是群众利益中的头等大事。保障性住房建设关乎国计民生,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管理制度。
2008年5月28日,县城环城路中段的一期廉租住房建设破土动工,紫阳县廉租住房建设由此拉开序幕。


一期廉租住房建设总投资255万元,建筑面积2592平方米,于2009年7月全面竣工,52户保障对象喜气洋洋地搬进新居;2010年5月,总投资212万元的二期廉租住房竣工,解决了36户符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2010年12月底,总投资1094万元的三期廉租住房也已顺利完工,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
在廉租住房建设工程中,紫阳县各相关部门统一协调,通力合作,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迅速、高效的办好各类手续,为争取资金和项目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强化资金管理,设立了廉租住房建设专用账户,严格执行县政府五级审批制度,支付资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三人认可签字方可支付。强化制度建设。在廉租住房建设招标工作中,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实行低价中标,招标,中标结果都在政府网站、县建设网站、电视台公告、公示。

针对城镇低收入困难户较多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途径有效缓解群众住房困难。一方面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实物配租,另一方面实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制定《紫阳县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登记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应保尽保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逐步审核的办法,启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工作。截止2010年6月底,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1.25万元。从2010年7月至12月,适度扩大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对象增加到358户,并将原发放标准每户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户每年2000元。
按照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积极寻找房源,准备通过购买的方式在县城收购两处私有房产作为廉租房源,面积1820平方米,可改建37套廉租住房,目前正在完善各种手续。另外,为彻底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县委、县政府通过多方协调,已划拨两处土地共计8103平方米作为四期廉租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建廉租住房10幢、600套,面积30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