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三)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与监督。
(四)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生殖保健、风险评估及随访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
(五)普及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的成绩
1、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2017年全县孕产妇3116人,住院分娩率100%;产妇系统管理3114人,系统管理率为98.85%;高危孕产妇筛查1423人,筛查率46%,高危管理率及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31.74/10万。7岁以下儿童24912人,保健覆盖24659人,覆盖率98.98%;婴儿死亡率3.49‰,儿童死亡率在控制范围内。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17年全县育龄妇女叶酸知识知晓率97.8%,服用率97.8%,依从率90%,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
3、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2017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数2605人,农免项目补助总数2667人,补助率 100%,补助金额215.66万元。
4、全面完成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阻断传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任务。
5、扎实做好产前筛查及产前超声检查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
6、计生“两项工程”开展情况。2017年2月底院、站整合,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完成母亲健康检查27337人,完成率99.1%;完成孕前优生检查3162人,完成率96.1%,均达到上级下达的各项标准。全县计生工作由全市排名倒数迅速提升到全市的前列。
(二)临床业务指标完成情况。2017年,门诊10712人次,住院服务656人,实现临床业务收入369万元。
(三)三基三严及人才培养。特邀省、市级专家对我院进行了产科知识及儿童保健技术专题讲座,培训达100余人次。选派3名人员到市妇幼院进修学习,选派2名执业医师到省级医院学习。全年度累计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短期培训达50余人次。
(四)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1、精准扶贫工作。基本完成脱贫攻坚包抓焕古镇苗溪村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
2、健康扶贫工作。对口支援高滩、向阳镇两院,累计派医师22人次到院坐诊,累计接诊1000余人,开展培训2次,教学查房2次。
(五)住院楼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完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妇幼保健院决算属于独立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22人。另单位聘用人员5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总收入972.37万元,较上年下降26.98万元,主要原因临床骨干人才流失,导致业务量下降。2017年度总支出1008.68万元,较上年下降96.60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97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9.88万元,占总收入的67.51%,事业收入369.18万元,占总收入的37.97%;其他收入43.31万元,占总收入的4.45%。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总支出100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4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0.24%;项目支出300.21万元,占总支出的29.7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9.88万元。较上年比较上升了186.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与原计生服务站机构整合,人员增加,工资相应增加,二是机构整合以后,项目增加,相应项目专款增加。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43.57万元,较上年比较上升了138.45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43.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1.26万元,公立医院药品差价补偿41万元,妇幼保健机构236.37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基本公共卫生37.88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68.32万元,计划生育服务55.9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54万元,公用经费62.89万元(含药品差价补偿4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决算拨款收支。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决算拨款收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决算拨款收支。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9.8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3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2辆均为救护车(一辆为中国妇女基金会捐赠,本单位出资3万元;一辆为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捐赠);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