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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基础设施维修的通知

时间:2019-07-04 08:25

各镇人民政府:

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检查中发现,前几年修建的生活垃圾池(房)部分地方出现有墙体损坏、顶部垮塌现象,不能正常使用或已闲置,安置点新建房屋进入装修高峰时期,为切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消灭“脏乱差”现象,解决好群众生活垃圾投放等实际问题,助力脱贫攻坚,保障环境整治达标。请针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用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效果向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及时维修损毁生活垃圾池(房)

2014年、2015年修建的垃圾池(房)进行全面排查,维修已经损坏垃圾池(房),对损坏垃圾池(房)就近农户配置有垃圾桶不再需要使用的,进行拆除。清除垃圾池(房)墙体表面乱贴乱画及污物,翻新墙面和宣传标语。垃圾池(房)维修要在830日前完成。

二、妥善处理安置点建筑装修垃圾

从现在起,加强安置点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管理,妥善处理所有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严格管理装修垃圾处置,可回收垃圾按爱心超市具体要求收集兑换积分,易腐烂的垃圾可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理,不易腐烂的垃圾集中转运到建筑垃圾堆放点。选择植被稀少没有利用价值的干沟或低洼地段作为建筑垃圾堆放点,建筑垃圾堆满后及时进行填土覆盖,利用春秋植树季节实施绿化。

三、工作要求

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是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地方投放,方便集中转运处理垃圾,共同搞好环境卫生的前提。各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开展排查维修并翻新垃圾池(房)墙体墙面;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于垃圾池(房)维修,对工程量大,维修效果好的镇村县创建办适当给予补助。

县创建办将在检查验收“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工作中同步进行检查。

紫阳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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