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至第二十二条;
2、《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申报材料:
1、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紫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相关材料,并对其材料进行核对;
2、实地审查。紫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人员受理到单位实地考察,重点审查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缴费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劳动关系、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内容;
3、办理参保。紫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形成完整地文字考察材料,并向申请单位出具正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批复。
办理时限:从单位提出申请10日内完成参保审查及批复。
收费标准:上年度陕西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8%。(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
办理地点:紫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0915—442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