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38号

时间:2011-08-05 08:24

案 由(标题):关于分类处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搞好二次开发利用的建议
提案人:唐超(高桥镇人民政府)
理 由:我县分布在各乡镇的闲置国有资产,尤其是房产众多,这些资产在都呈现出“长时间未利用,自然损耗严重,陈旧老化,占据着黄金位置,投入对口部门管理或对口部门无力管理,资产使用单位职能丧失”等特点。拿高桥农场来说:它成立于1952年,隶属县林业局,主要承担育苗任务,在册职工共13人,其中6人已退休,7人在岗。该农场的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占地面积近7000平方米,其中土木及砖混结构的房产占地面积近5000平方米,建筑物位于高桥的黄金地段观音坝,地域优势十分明显,房产大量闲置,且严重老化,与一河之隔的兰草新农村及不相称。
建 议:
1、由国资局对全县分布于各乡镇的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普查登记。
2、及时公开拍卖闲置资产,减少资产流失。
3、妥善安置原单位职工。
4、本着最大限度发挥区位优势的原则,招商引资搞好二次开发利用。
5、对原单位的业务并入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6、在二次开发利用过程中,充分听取当地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7、要视其开发利用价值,解决问题的复杂难易程度,分类稳步推进。
审查意见:请县国资局主办,住建局、规划局协办。

回复意见:

唐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分类处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搞好二次开发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领导对此提案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分类处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搞好二次开发利用的建议”非常好,随着乡镇的撤并,乡镇闲置国有资产也随之增多,这对资产管护、利用等都提出了新要求,合理处置、开发利用闲置国有资产也是我局工作重点之一,针对以上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管理方案。
一是全面摸底,严格界定处置对象。对各乡镇(及其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全面摸底,对闲置、报废、即将报废的国有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列入“待处置国有资产库”,集中处置。今年上半年我局已组织对原金川、芭蕉乡政府,燎原魔芋精粉厂,红椿、东木、界岭财政所,汉城文化站,高滩、毛坝等八个畜牧兽医站等乡镇国有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监督移交,同时对以上房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评估,为资产的整合运营、合理规划提供了依据。
  二是科学处置,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对列入“待处置国有资产库”的资产进行科学分类,根据资产状况,采取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开发、报损报废等形式果断进行处置,宜转让则转让,宜开发则开发,减少管、修、耗等带来的管理成本。
  三是依法办事,全面处理遗留问题。按照有关法规,充分听取当地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处理闲置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产权纠分以及非法占用等问题,通过协商、清债、诉讼等手段彻底切断乡镇国有资产的复杂问题,不留后遗症。
  四是科学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质量。在全县范围内实行闲置资产统一调配,并重新办理产权证,落实责任使用单位,提高闲置资产整合利用率,提高资产质量。
再次感谢您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中肯的建议和宝贵意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集思广益、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子,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回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15-442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