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教师招考、选调应增设专业技能考试内容的建议
提案人:禹继友(紫阳中学初中部)
理 由:教师职业是一个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职业。新时期教育工作现状,对教师在知识储备、身体健康状况,教育教学专业技能、语言表达、汉字书写、沟通能力、写作能力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因此,教师招考,选调应增设综合素质考试。
我县对教师的招考,选调使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但近几年实行的是“一份试卷定结果”的招考、选调方式,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给应试者提供充分展示综合素质的平台,也就不能完全选拔出真正的综合素质优异者。
建 议:
1、在教师招考、选拔中增加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有利于选拔出综合素质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2、建立健全招考、选调后的试用机制。由人事部门、教育主管局,用人学校联合对录用人进行师德、教育教学业务进行综合考核,考试成绩合格者再由人事、教育等相关部门办理正式聘用、调动手续。
3、县直中学、中心学校选调教师的范围不应局限于乡镇学校现有教师,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适当从师范院校毕业生中选拔、招考,其选调工作应于每年的9月1日前完成。
4、继续加大招考、选调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更好地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氛围。
审查意见:请县教育局办理,县人社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