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24号

时间:2011-08-05 09:07

案 由(标题):关于打造民歌品牌应注重创新和发展的建议
提案人:罗 华(县发改局)
理 由:紫阳民歌历史悠久,现在紫阳又提出打造民歌这张牌,而目前紫阳民歌没有新的创新和发展,特别是民歌创作几乎无传承之人,每次演出都是老一套,这与民歌之乡有些不相符。
建 议:

1、县上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是否在主管局里成立一个民歌研究、创作协会或研究所来深挖、创新、发展紫阳民歌。
2、聘请原政协张宣强副主席出山,继续为紫阳民歌发挥余热,为紫阳民歌更加响亮做出贡献。
3、县上要大力培养创作人员和学艺人员,为打造紫阳民歌奠定坚实的基础。
审查意见:请县文广局办理。

答复意见:

罗华委员:
感谢您对紫阳民歌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民歌品牌应注重创新和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紫阳民歌是我县珍贵的文化资源,经过多方面的努力,2003年紫阳县被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民歌)”,2006年紫阳民歌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2011年两次复评中,紫阳县依然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郎在对门唱山歌》电影在国际上获奖和紫阳民歌影响的越来越大,都证明了紫阳民歌文化的特色价值和美丽所在。可以说,全县上下十分珍惜这一文化遗产和品牌,我局也千方百计积极做好紫阳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和品牌建设工作。
关于高度重视和成立专门机构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紫阳民歌品牌打造工程,提出了紫阳民歌品牌发展战略。作为职能部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定,研究制定了“抢救、保护、发展、创新”的一系列措施并组织实施。在机构设置上,成立了紫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在县文化馆内),紧紧抓住文化体制改革机遇,成立了紫阳县民歌汉剧研究中心,组建了紫阳民歌文化传播公司,力图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和演出定补)、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动民歌的传承普及、创新提高、学术研究和产业化进程,统筹推进民歌品牌建设步伐。
关于重视人才培养和利用问题。多年以来,张宣强、陈碧珊等老一辈民歌专业人才一直是我们保护的重点,并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一方面是将他们列入具有突出贡献的民歌人才,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嘉奖;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他们在富硒茶文化节、大型文化活动中的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在平时紫阳民歌节目生产中,请他们创作或出任民歌文化节目的顾问。可以说,他们依然活跃在紫阳民歌文化艺术的舞台上,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积极选派有潜质的人才进入专业院校进修深造,在演唱和研究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极加强与安康学院、陕西师大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陕西音协的民歌文化交流与协作,紫阳民歌创编、研究成为上述学术机构愈来愈关注的焦点。
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有全社会关注支持,有县内外专业机构的配合支持,紫阳民歌品牌建设一定会取得新的进展。
联系单位:紫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
联系电话:0915-442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