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10号

时间:2011-08-05 09:42

案 由(标题):关于取缔河提路沙码头的建议
提案人:吴光明
理 由:河提路沙码头位于河提路中段,来往车辆较多。加之此处又有一处加油站,不安全的隐患很多。高速路的建成通车这里有增加了车流量。造成此处经常堵车的现象。过往司机怨声载道。同时此处的沙码头停靠的船只较多,在此处沉船,翻船的事故时有发生。如去年“7.18”洪涝灾害时,汉江河流较急致使沙船闯断观江台栏杆,5搜沙船撞击铁路桥墩的不安全事故,其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建议取缔河提路沙码头。
建 议:
1、取缔河提路中段沙码头,移至党校坎下的沙码
头,将党校的沙码头改造扩大。
2、若以上方案不可行的话,可在钟鼓湾河边选一处合适的地方作为沙码头。
审查意见:请县规划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