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一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90号

时间:2012-05-10 10:54

案 由(标题):关于建设紫阳县文广大厦的建议

提案人:陈启安(县文广局)

理 由:城市具有经济和文化两大职能,经济职能是城市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文化职能是城市赖以存在的精神支柱。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文化兴国”战略,要求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相对集中、设施先进、配套齐全、功能完备的文化中心,是一个地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需要通过政府财力集中投入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目前,周边区县普遍建成了文化中心或文广大厦。而我县县城至今还没有一个功能齐全的文化广电设施: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办台环境很差;县文化馆由于地处县城偏僻地带,设施简陋,设备落后,无法发挥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文艺节目的排练、艺术培训和文化展示功能;县图书馆作为县城唯一公共图书馆,藏量5万余册,也由于地理位置偏僻,无法满足群众读书需要;县多功能厅仅职能作为会议场所,舞台艺术演出制约性严重;县城没有一个集中展示紫阳文化的真谛和场所。这些状况与文化繁荣和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存在巨大的差距。紫阳作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紫阳民歌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由于文化阵地落后,无法适应巩固和发展“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以及保护和发展紫阳民歌的要求。所以,建设紫阳文广大厦势在必行。

建 议:

1、高标准规划。选择城区中心、交通便利的地段,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集中建设涵盖影剧院、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城市规划展览厅、广播电视台等若干文化设施,使各种文化设施既配套完善又相对集中。

2、功能相对齐全。整合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经营、配套服务三大功能模块,提供一站式的文化休闲服务,为市民演出、展览、购书、读书、绘画、艺术培训以及其他文化消费提供一处理想场所。

3、多方投入。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原则,政府投入土地及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将经营性文化设施对外招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

审查意见:请县规划局主办。

紫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复函

陈启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紫阳县文广大厦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我们已结合您的建议,在县城总规修编和环城路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在县文广局位置规划设计了文广大厦(高层)建设内容。待通过相关程序批准实施后,由县政府安排建设高标准文化阵地,保护传承和发展紫阳文化。
  联系单位:紫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0915-4429941
                        
                  二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