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一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76号

时间:2012-05-10 14:32

案由(标题):关于加强县城广场和体育场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罗 华(县发改局)

黄燕平(县林业局)

理由:随着县城广场和体育场等市政设施的逐渐完善,极大的丰富了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广场已经成为县城居民晨夕健体的重要聚集地。县城广场和体育场是县城人民休闲和娱乐中心,但有部分群众素质很差,对广场的公共设施不爱护,对路灯、景观灯及花木、护栏进行损坏,体育场内跑道属橡胶制成的,有些人锻炼身体,穿着高跟鞋在跑道上行走,部分地方刚刚建好又受到损坏,加之广场缺少体育器材和大众活动场地,这里面有市民的素质问题,也有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建议:

1、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力度,宣传市政设施保护办法,保证现有设施得到有效利用;

2、请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规划安装体育器材,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文体、休闲的需求。

审查意见:请县规划局主办,县教育体育局协办。

紫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复函

罗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广场和体育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广场和体育场公共设施管理,我局专门设置了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设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紫阳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加大对破坏市政公共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四年以来,共查处48起。同时,结合双创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强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教育,逐步提升市民的卫生健康意识,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和谐健康文明的活动场所。再次感谢您对市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联系单位:紫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联系电话:0915-4429941

                     二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