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一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84号

时间:2012-05-10 14:06

案由(标题):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规范化,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的建议.

提案人:单家发(紫阳家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理 由:紫阳县城逐步向规范化城市发展,但目前有一个重大的难题摆在眼前,物业管理未能专业化、规范化。希望政府大力宣传物业管理规范化的好处,让人看到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高质量的生活环境。

建 议:1、政府要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2、通过在人流量多的地方大力宣传,让人们接受物业管理,从各方面支持物业管理公司。

审查意见:请住建局办理。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全委会第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单家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规范化、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紫阳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随着县城建设发展,启动物业管理市场是必然趋势,我局将请示县委、县政府创办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出台结合紫阳实际的物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监管,必要时派工作人员深入到小区指导业主与物管公司签定合同。严格实行物业管理制度,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从源头解决物业服务收费的合理性。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政策的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合法经营;引导业主树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消费意识,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加强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管理。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建立收支账目公示制度,定期向小区业主公示账目,接受业主委员会对本小区收费的收支账目的监管。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做好水、电、气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加企业盈利。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