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冯汶浩(县教研室)
陈义朝(县农业局)
陈德才(汉王镇中心小学)
向贞维(汉王镇街道社区)
钱 杰(县武警中队)
向连才(县科协)
王智荣(蒿坪镇陕煤硒谷矿泉水厂)
彭召伍(县电力局)
理 由:近五年来,县教育局及县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断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消防管理水平,不断坚持校园消防安全意识教育的常态化,不断提高全县所有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扎实有效的维护好全县所以中小学校的消防,有力的促进了全县整体教育事业的发展,但由于我县地处巴山腹地,县境内森林密布,全县许多中小学校的校园都紧邻着森林,一旦这些森林失火,势必威胁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另外,县境内一些地处偏远的中小学的领导对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进行的广度和深度尚不够到位,致使这些学校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
建 议:1、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县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所有的中小学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宣传教育,可以恢复一学期的开学之初就对全县所有的中小学校的领导及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要通过不断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内容,切实增加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
2、建议全县所有中学及有条件的小学每学期在开学之初都聘请县消防大队的人员来学校举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并请县消防大队的人员认真指导消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从而切实提高全校师生检查和消除大灾隐患能力,补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从而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审查意见:请公安局主办,教育局协办。
紫阳县公安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复函
冯汶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为改善全县学校周边和校园内部的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近年来,我局与县教育局等单位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校园周边和校园内部的消防安全。
我局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强化学校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都将学校作为重点之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各派出所与辖区中小学建立了信息互通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学校群防群治组织的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内部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指导并帮助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内部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开展了中小学生消防教育工作。我局公安消防、国保、治安等部门以及各派出所,以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为平台,强化了对中小学生的消防教育工作,使广大中小学校防范和抵御火灾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全县中小学校园没有发生火灾事故。
当然,从掌握的情况看,仍然有一些学校存在侥幸思想,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不够及时和有力。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公安消防部门和各派出所要积极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教育的职责,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以加强公共消防安全,降低火灾的发生。
二是公安消防部门和各派出所要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确立学校自身消防安全主体地位,增强责任意识。
三是要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严格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四是公安消防部门和各派出所要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适时部署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对存在的隐患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重点解决安全疏散问题,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
五是部署和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要求学校定期开展消防培训、逃生训练,从实际演练中让师生掌握的更多的消防常识、技能及逃生自救知识。
感谢您对公安消防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915-4421110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