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一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68号

时间:2012-05-10 15:13

案 由(标题):关于修建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

提案人:曹义元(县地税局)

理 由:紫阳县城老年人占了五分之一,每天的锻炼就是在体育场散步和广场晒太阳,没有一个固定的活动中心,文化生活单调,打牌、下棋、娱乐都没有地方。

建 议:为了使老年人渡过幸福的晚年,有一个活动场所,建议县城修建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

审查意见:请县政府办主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8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曹义元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上提出的“关于修建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提案提到,老年活动中心是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建设老年活动中心,活跃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是老年人的共同心愿,同时是做好新时期老年人工作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县受条件限制,没有一个固定的老年活动中心,随着社会老龄化的速度不断加快,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的客观需求将会日益突出,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予以安排部署,在今年启动《紫阳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已明确将老年活动中心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前《紫阳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已通过纲要评审,下一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根据规划,按照“规模适度、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要求,打造老年活动中心,不断提高我县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特此复函。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4421913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