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一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05号

时间:2012-05-11 15:29

案 由(标题):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人:政协经科委

理 由: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强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投资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实现了工作重点由传统农业向工业强县转变,工业发展由资源消耗型向节能降耗型转变。全县工业企业由小到大,亿元企业从无到有,工业园区应运而生,2011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8.5亿元。为推动工业企业地发展,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极具操作性、针对性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行了大项目援建工作制度,在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助推工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上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行政行为不够规范、优化投资环境认识不到位、部门之间协作不够、部分干部大局、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低等问题。

建 议: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业强县”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政府、企业、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企业发展三者的关系,促进工业企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二是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条件,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三是进一步调整、完善已有的政策措施,要给予外来企业与本土企业、外商与当地成功人士投资办企业以同等待遇,力争做到在政策的优惠程度上,决不低于周边市县;在费用的收取标准上,决不高于周边市县。

(二)进一步创新政府为发展服务的有效机制,全面促进政府工作提速增效。一是不断转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头脑中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落后观念,要看到凡是在我县投资的省内、省外投资商,都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都要把为投资者提供高效服务作为自身职责和应尽义务,切实为投资者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意识,确保引进一个客商,建成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激活一方发展,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真诚、主动、热情地为企业提供服务,精心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支持发展的氛围。二是创新和完善招商引资方式,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既要倚重大企业,又要注重发挥本土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成功人士的人脉和较为强劲的资金作用,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招商的格局。对个人招进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重奖或提拔任用。三是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作用,了解、掌握和时适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政府有关部门要经常与企业加强联系,如定期召开企业主座谈会等形式,直接与企业对话。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赋予职能部门及审批人的审批权时,规定其相应的审批责任。对于审批事项审批后的监督也要实行监督责任,对不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或监督不力,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应追究相关监督人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硬、软环境建设;继续改善交通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六是正确处理权利观,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正确认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着力营造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种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七是加大各类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好新闻媒体,把创办企业的有关政策、申办程序、优惠条件等向外宣传。

(三)是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一是大力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建设能够凝聚人心、赢得人心强有力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形成人心思变、人心思富、人心思上的生动局面;二是优化投资环境不能单靠政府唱“独角戏”,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要树立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维护者的意识,部门负责人要教育本单位同志,办事要热情,语言要文明;同时,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引导民风、净化村风,树立新风,给外来投资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环境。

审查意见:请县政府办办理。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全委会第5号提案的复函

县政协经科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投资环境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改善基础条件、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切入点,努力构建优化投资环境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全面推进优化投资软环境建设中,少数镇和部门仍然存在思想观念不新、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我县的投资环境,制约了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健康发展。为此,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抓好投资环境优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紫阳投资环境,以更加优良的环境吸引更多外来投资,实现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新突破,推动紫阳跨越发展。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实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在外来投资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时,按照“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的总体要求,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当场办理,当场不能办理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办事。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和缴费登记卡制度,针对企业的各项收费,必须持证收费,建卡立档,否则,企业可拒绝交费。
  二是规范涉企检查。实行涉企检查报批制度,除省、市、县统一部署的检查和关系到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等检查外,县内任何单位需对县内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时,必须报县政府批准后方能进行,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规范执法检查程序,针对县内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须在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实行亮证检查。针对重点企业的处罚,以规范企业发展为目的,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对首次违规行为不严重的,实行首查不罚。属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般不予处罚,必须处罚的,须将处罚情况、法律依据等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是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整合县投资环境投诉中心、县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等投诉受理资源,健全投诉受理查处机制,在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等主渠道的同时,开辟网上投诉,形成投诉举报网络,为企业和群众投诉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并通过文件、电视、网络等形式定期对外公布投诉受理办理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落实。认真受理涉关投资环境方面的投诉,对投诉事项及时受理、认真查办、按时办结、反馈结果。
  四是严查破坏投资环境行为。由县监察、招商、经贸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行政审批层次环节多、效率低以及政府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了部门和个人利益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对因推诿扯皮、延误工作导致错失投资机遇、贻误项目建设的以及其他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严格按照《紫阳县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严肃处理。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的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及时予以曝光,弘扬社会正气,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投资兴业的发展氛围。
  五是严格兑现优惠政策。组织县发改、招商、法制办等部门对涉及招商引资的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对不利于优化投资环境、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文件规定,予以废止或修订,不断完善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承诺,营造统一透明的政策环境。督促各镇、各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投资者在生产、建设、生活等各个环节创造良好条件,特别是解决好企业用工、融资、用水、供电、通行等生产、经营困难和投资者就医、子女上学等生活困难,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商氛围。
  六是代办(协办)相关手续。凡在紫阳境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前期相关手续由县招商局代理办理或协助办理。凡须县级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转报上级部门审批,并落实专人负责衔接,各代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或劳务费。
  七是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优化投资环境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地系统投资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分析、调度解决优化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长期反映又得不到妥善处理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优化投资环境工作会议制度,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加强协作,切实帮助投资者和企业协调解决好建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建立企业负责人联谊协调制度,由县招商局组织不定期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及时了解客商在经营中的困难,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营造良好的亲商氛围。完善招商项目援建机制。继续实行“一个招商项目、一个县级领导、一个部门负责、一套班子服务、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构建司法保障服务体系,依法保障外来投资者及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惩处各种侵犯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生产经营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建立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优化投资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影响破坏建设环境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优化投资环境是扩大招商引资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加快紫阳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奋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全力营造“亲商、安商、扶商、惠商”的良好政策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和法制环境,为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感谢你委对紫阳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的关注,请你委一如既往地对此项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4421637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