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21号

时间:2013-04-11 08:21

标 题:关于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
提案者: 冯汶浩(紫阳县教育研究室)
潘学义(广城镇中心学校)
马银鹏(县财政局)
陈 刚(县政府办公室)
彭召伍(紫阳县供电公司)
理 由: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监管力度,就是以实际行动贯彻会议精神。近年来,我县在不断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力度,有效的维护了广大中小学生的权益,但目前在县城及一些镇级学校的校园周边仍有众多的食品摊点,其中有的业主根本就不具备从业资格,他们的卫生条件、服务质量都比较差。如果对这些路边小店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引发大面积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建 议: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题活动,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规范管理校园周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守法经营的基本原则,从严查处违规违法经营人员,对取缔从业资格的对象不再审批经营手续,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培训。
审查意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县工商局协办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县政协提法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收到该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确立专人负责落实办理,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针对提案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落实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经我局认真分析和调查研究,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规规定不明确造成职责不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牵涉到城管、质监、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由于职责重叠,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出现各部门都应该管、各部门都不尽力管的局面,各自推诿扯皮或走过场,从而导致监管缺失或不到位。二是行政监管难度大。一方面对于校园周边的食品零售摊贩和餐饮摊贩,流动性强,监管人员到现场只能起到一时的震慑作用,而无法彻底取缔或作出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往往在学生放学的时候是生意最火的时候,也是行政监管部门下班时候,给不法经营者打了一个时间差,形成了监管的空白时段。三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从事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卫生习惯差,对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了解不多,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不清楚,唯利是图,从而不顾及他人的身体健康而生产经营一些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四是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学生的零花钱也多了起来,但是由于他们年纪轻,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喜好吃零食,同时辩别能力差,不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很容易上当受骗,使这些有害食品有了大量的市场。

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以上存在问题,结合委员建议,我局按照自身职能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部门职责。一方面呼吁法规尽快出台。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我局向省市食安办多次行文呼吁《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能尽快出台,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工作就能更到位。另外我省也即将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随着职能的划转,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基本上全部属于食药监部门的职责,这个职责不清问题应该迎刃而解,我局将会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第一时间抓好抓紧。另一方面,目前县食安办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去,年终组织对教育、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因对校园及周边摊点管理重视不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责任。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食安办牵头建立了教育、工商、质监、食药监、城管等部门配合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组建专门联合执法队伍,部门间通力协作,每年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组织3次专项检查,结合不定时突击检查整治,重点在学校周边及学生放学时段开展检查整治。

三、加强专项检查。我局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健康培训、设施设备、内外环境、原料采购储存、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添加剂使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今年春季开学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50余家,餐饮单位120家,发出监督意见书20份,立案处罚2起。对促进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另外今年开展“小饭桌”监管工作,对全县学校周边“小饭桌”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就餐人数10人以下及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饭桌”,实行备案登记、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纳入监管,督促其尽快改善条件,逐步达到许可标准规定条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加大抽检力度。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餐饮具、食品原料、成品有关品种的检验,重点监测生物性危害因子、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元素、食品添加剂等检验项目。目前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已经抽检31份,快检160份。我局将依据抽样检验结果,对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找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督导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饮食安全。

五、推行量化分级,引导学生就餐。我局已经对全县61家学校食堂和230余家学校周边餐饮户进行量化分级,笑脸公示,其中优秀(大笑)13家,良好(微笑)251家,一般(平脸)14家,待评定92家,责令整改6家。户户安全等级亮牌公示、张张“笑脸”引领公众消费,充分调动了餐饮服务单位之间相互比较、相互学习、查找差距、改进提高的积极性,参与量化分级的单位100%提升改造了软硬件设施,100%食品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店容店貌焕然一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六、加大示范引导,严把入口审批。我局开展了以紫阳中学周边为重点的紫府路餐饮安全示范街建设创建工作。按照量化等级良好和优秀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餐饮安全示范街建设标准》和《餐饮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要求达到“五个100%”,实现“六个统一”,“五个100%”,即:示范街所有的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持证(亮证)率达100%、所有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达100%、从业人员查体培训合格率达100%,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率达100%、诚信经营承诺公示率达100%。“六个统一”,即:统一规格的门头牌匾;统一的设备设施分类标识;统一的管理制度;统一的量化等级监督公示;统一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统一的工作衣帽服装。优秀单位的示范让其他餐饮业主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有力地提高了共同参与、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环境卫生、店容店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方面进行了升级改造和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以示范单位为标准,严把校园周边餐饮许可准入关。对校园周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严格要求其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帮扶,督促整改。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从源头上把住食品安全关。

七、加强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同时也提高学生的认知度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取电视、报刊、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定期培训。为经营者们进行定期培训,对从业人员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学习掌握营养的基本知识,理解它的重要性,并督促经营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5月9日,我局组织在锦江饭店4楼会议室对380余家餐饮单位业主进行了餐饮安全业务培训。三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设健康教育课,加强对学生的卫生意识、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的能力,远离不洁食品,不去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环境不洁的经营场所用餐,不买“三无”小食品,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要到持有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餐饮店就餐。

最后,对你们,特别是冯汶浩、潘学义、马银鹏、陈刚、彭召伍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为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再做新贡献。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15-4427898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