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43号

时间:2013-04-11 08:38

标 题:关于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建议
提案人:兰俊华(紫阳县检察院)
理 由: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近年来,紫阳县各级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了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进入信息化时代,政府网络公开也随之不断加大完善,网络办理相关事务也随之取代人工操作,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不出门就可以掌握政府政务信息动态,但是,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细致、公开面和公开方式狭窄的情况,为了近一步推进紫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细致公开法律规定的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针对我县一些重点项目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兑现办法、实施情况应当给予全面细致的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二、改进公开方式,扩大公开面。建议对于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完全可以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布;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如网站、政府信息微博)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资讯,占领信息发布的制高点,掌握主动权,防止造谣和流言,确保和谐稳定。
  三、加强基层信息发布的力度和管理。尤其是要加强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力度。农村群众对村务公开的不够有意见,尤其是群众关心的救灾款物发放、五保低保、建房补助、产业扶持等方面,容易引发相互猜忌和上访告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各乡镇应当引导村级组织建立有效机制,要在群众集中的地方建立公示栏,同时,政府投入一定的财力人力开通和办好乡镇一级政府信息网络并及时公布有关政务信息,消除群众疑惑。
  审查意见:县政府办主办

  回复意见:

  兰俊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复函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县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对法规文件、政府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行政收费、政府采购、目标考核、重大项目、应急管理、城乡建设、征用拆迁、三农信息、人事信息、社区信息、社会公益、交通、医疗、就业、教育等内容进行公开,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模式、新途径,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紫阳县政府官方微博”、有线电视、广播、广场LED屏幕等载体,及时发布权威资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镇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镇机关大院及村委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公示栏,张贴公开惠民政策等政务信息,使群众就近了解所在镇政府的信息,实现信息“上墙”公开。同时,不断深化联系群众“五个一”工作机制,发动联户干部到户宣传政策、发布信息,实现信息“上户”公开。充分利用各镇干部“便民服务个人微博”,及时在网络上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各类信息,实现信息“上网”公开。
  此函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4421637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