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17-10-13 21:45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医疗事业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大事。长期以来,紫阳县几家公立医院一直是全县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和骨干,承担着全县35万人口90%以上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县域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您建议尽快实行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这既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题中之意,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形式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医疗服务岗位需求与机构编制紧缺矛盾的有效途径,我们也在为此不断探索努力。

一、优化机构设置,科学配置现有编制资源。2016年12月下旬,根据《紫阳县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紫发〔2015〕5号)和安编办发〔2016〕104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域实际,我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迅速组织调研,优化整合机构(整合设立了紫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紫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教育中心)、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镇卫生院 镇健康教育中心)),科学核定编制,及时为县域医疗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拟重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根据安康市编委办《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安编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要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0张病床、床位和人员编制1:1.5比例核定。”目前,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尚未全部核定,建议由卫计部门牵头,拟定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核定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待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均核定后,我办将按照机构编制政策相关规定,统一重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

三、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探索推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模式。按照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原则,建议由卫计部门牵头,商人社、财政等部门,拟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备案制管理实施方案》呈送县委、县政府审批,探索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备案制管理模式,鼓励县级公立医院通过编外自主聘用的方式,及时充实所需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基础,加大机构编制督查力度,杜绝在编不在岗等“吃空饷”情况发生。建立择优转入机制,编制内人员有空缺时,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备案管理人员中择优补充。

四、加强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的管理。健全县级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轮岗交流的依据,建立县域卫生系统医疗技术人才轮岗交流机制,切实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合理流动机制。同时,建议县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扎根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工作。强化社会保障,确保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能使用”,切实解决医疗专业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挖潜增效,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将有限编制资源向医疗等民生领域倾斜,切实为全县医疗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专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县机构编制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联系单位:县编委办

联系电话:0915─4426763

                                               

紫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