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安康市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卫计字〔2018〕117号)要求,按照“就近集中、转运收集”的原则,我县依托区域性中心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共设置5条医疗废弃物中转线路,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在设有中转站的医疗机构统一收集医疗废物,不再前往未设置中转站的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废物。
我县设置的5条医疗废弃物中转线路分别为:以蒿坪镇中心卫生院为中心建设中转站,覆盖蒿坪镇、双安镇、汉王镇区域;以洄水镇中心卫生院为中心建设中转站,覆盖洄水镇、界岭镇、双桥镇、高桥镇区域;以高滩镇中心卫生院为中心建设中转站,覆盖高滩镇、毛坝镇、瓦庙镇、麻柳镇区域;以向阳镇中心卫生院为中心建设中转站,覆盖向阳镇、红椿镇、焕古镇、东木镇区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城关镇中心卫生院以上5家医疗机构医废暂存间保留。洞河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交由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城区各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县人民医院负责收集暂存。设有暂存中转站的医疗机构与市医废处置中心签订医废集中处置协议,各镇区域内的个体诊所、各村卫生室与所在镇卫生院,未设有中转站卫生院与规定中转站,城区内个体诊所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医废暂存协议,所产生医疗废物在48小时内,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分类、密封包装运送至相关医疗机构暂存后,统一由市医废处置中心收集转运处置。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规范处置行为,方便医疗废物收集,提高转运效率,缩短各镇医疗废物暂存时间,在做好医疗废弃物收集的同时,县域内未设置中转站的12家镇卫生院与陕西逸飞转运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转运合同》,委托第三方转运公司对所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实行专人负责,专车转运,原则上保证每2天转运一次(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当场填写转运记录单,由产生单位,接收单位,转运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截至目前,我县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按照“县规范组织、村收集、镇(县)暂存、市转运”的收集、转运、处置的模式,不断强化监管,巩固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了医疗废弃物进行规范化处置。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重视和关注县镇村医废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继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关注与支持。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915-4428660
紫阳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