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解决集镇双创工作经费的建议。
提案人:佘在随(汉王镇人大主席)
沙阳斌(洞河镇退休干部)
粟生安(洞河镇云峰村支部书记)
娄 芳(团县委书记)
沈长刚(县蚕桑站站长)
张平德(汉王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内 容:双创工作是全县上下一项长期而重要的重点工作之一,而维持各镇双创工作的经费较为紧张。建议将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房收取的20元/平方米基础设施费,按照属地管理所收费用,用于各镇集镇双创工作的经费。
处理意见:转县财政局办理。
紫阳县财政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佘在随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集镇双创工作经费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双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双创工作是保障民生、扩大开放、推进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提升我县双创工作水平,在2012年财政预算中,按照各镇集镇管辖人口多少,分别安排了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的集镇日常公共设施维护和环卫经费补助,用于各镇的双创工作,不足部分各镇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据实向县政府专题报告,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解决。
县规划局从各镇规划区内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县政府全部统筹安排用于县城和各集镇建设需要,目前还不能完全按照属地征管原则进行安排使用,请你们给予支持和谅解。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双创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21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