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26号

时间:2012-06-18 09:53

案 由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医疗运行机制的建议。

提案人:王 雯(瓦庙镇副镇长)

容:作为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经过五年的运行,在解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赞誉与认可。然而,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经过调查,新型农村合疗在管理与运行机制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筹资机制不健全;二是运行体制不健全;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为克服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与运行机制,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计部门与公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对我县的人口提供一个详实数据,为上级下达参合任务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是科学合理地下达筹资任务,避免镇、村垫资现象出现;

三、由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简称:镇合疗办)只是由社保站人员具体经办业务,没落实专门的机构、人员编制,导致没有专门的业务人员,出现工作前后衔接脱节。建议将镇合疗办的单位性质、级别、人员编制等问题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加以解决。

四、由于县财政没给镇合疗办预算管理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导致镇合疗办经费紧张,日常办公支出、人员培训、宣传工作、差旅费等无保障。建议将合疗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合疗工作正常运转。

处理意见:转县卫生局办理。

紫阳县卫生局
关于对紫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复函

王雯代表:
  你题为《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医疗运行机制的建议》的建议案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县新农合工作的高度关注,现就建议案中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是统计部门所发布的各项数据是法定的,是上级统一认定的合疗参合基数。农村人口数据与公安部门的数据有所出入,有多种原因,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并和各镇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为我县的参合人口的确定提供一个详实真实的数据。
  二是科学合理地下达筹资任务,避免镇、村垫资现象出现的问题,由于新医改要求新农合参合率要达到95%以上,而参合任务又是以上年度乡村人口数为基数的,所以筹资任务的确定是一个综合性工作。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汇报,努力使新农合筹资任务真实、可行、能完成。
  三是镇合疗办未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支持解决镇合疗办的单位性质、级别、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问题。
  我们坚信,有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新农合制度在我县一定能够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参合农民的利益,不断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
  最后,对您关注民生,为做好新农合积极建言献策的高度责任感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谨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915-4421829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