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解决城关镇会仙桥社区办公和活动用地的建议。
提案人:倪瑞碧(城关镇会仙桥社区支部书记)
内 容:为了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活动,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按照省委要求,社区办公场所按“一部三室三站”标准设置,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固定室外健身用房活动场所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按照这个要求各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都未达到标准,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请求县政府借这次棚户区改造,建保障用房之机,划拨一定面积解决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问题。
处理意见:城关镇主办、县民政局协办。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复函
倪瑞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关镇会仙桥社区办公和活动用地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按照“三有一化”及“一部三室三站一场”的设置要求,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达3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这个要求是安康市民政局安市民事发(2011)5号《关于印发<安康市民政局社区能力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中提到过的规划目标、工作任务。
按照安市民事发(2011)5号精神,我镇积极贯彻落实,但要因地制宜,目前我镇四个社区中还有个别社区连固定的办公用房都没有,只有临时租用民房办公,户外活动场所更是狭窄,这是由我县的地理位置所决定的,与其他兄弟县市的社区办公用房标准还相差甚远。但是我镇在社区建设上工作一直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目前的现状,要解决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问题,一是要借“安康市民政局社区能力建设三年规划”的契机,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实现按标准“有址议事”;二是在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用房之机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使我镇的社区早日达到“三有一化”标准,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从而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特此复函
联系单位:城关镇政府
联系电话:0915--4422536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