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修建红椿镇中心学校学生住宿楼和餐厅的建议。
提案人:夏睦华(红椿镇中心学校校长)
吴东功(红椿镇尚坝村委会主任)
金立琴(红椿镇社区居委会主任)
龚 颖(红椿镇党委书记)
喻明权(红椿镇政府镇长)
蒋学军(城关镇政府镇长)
刘 毅(县招商局局长)
许小玲(东木镇人大主席)
陈从田(东木镇街道个体户)
宋 涛(红椿镇派出所所长)
内容:红椿镇中心学校校园占地面积 8680 ㎡,校舍面积4060 ㎡,现有在校学生 732 名,其中校内住宿生 277 名,校外住宿生 286名,设7级14班,教职工36人。现有教学用房 2277㎡,能满足教学之需求,生活用房 888 ㎡,生均 1.2㎡,此类用房严重不足,尤其是学生宿舍简陋狭小且为c级危房,学生食堂极不规范,没有餐厅。
在上级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政策的影响下,周边学校的学生纷纷转入该校,致使村小学生逐年减少,甚至个别初小只有十几名学生。根据生源的发展态势,预计,今后三年内,该镇小学生相对集中就读,现有11所小学将减少到4所,其中3所完小保留2所(中心学校、尚坝小学),其他小学只保留一、二年级。这样,预计红椿镇中心学校学生将达到1000余名,住宿生人数将剧增到600余名。
现在校内200余名住宿生挤在简易的宿舍内。由于学校没有良好的住宿条件,满足不了学生在校住宿的需求,还有200余名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这不仅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不便于学校管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立项修建学生住宿楼和餐厅1500㎡。
处理意见:转县教体局办理。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夏睦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红椿镇中心学校学生住宿楼和餐厅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紫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2012年投资6000万元,狠抓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资1000万元兴办镇级公办幼儿园、投资3000万元建设寄宿制学校、投资500万元整合高中教育资源、投资1500万元实施教师安居工程”的目标要求,结合《紫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请示》(紫教体发[2012]25号)规划,红椿镇中心学校规划新建餐厅和学生宿舍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一层为餐厅、二至四层为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233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163平方米、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070平方米),总投资155万元,现正在进行招投标。
红椿镇中心学校的餐厅和学生宿舍楼建成后,完全可以满足红椿镇中心学校师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大硬件建设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915-4421319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