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03号

时间:2013-04-11 15:03

案 由:关于对独生子女参加平安保险实行财政补助的建议。
提案人:邝小琴(城关镇计生服务站)
内 容:近几年,国家为了健全计生家庭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缴纳平安保险金的规定。每年县主管部门都将保险金的收缴情况作为考核各镇计生工作的指标之一,但保险费都是从独生子女费中扣除来缴纳。独生子女费中几十元都要用来缴纳保险,群众对此非常不满,希望此款项能由政府买单缴纳。据了解,有些镇因为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少,镇政府可以买单,但是大镇领证的人较多,单靠本镇自付还有很大困难。
建 议:县财政能够根据各镇情况适当予以补助。


紫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号建议的复函

邝小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独生子女参加平安保险实行财政补助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独生子女参加平安保险工作的关注,对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事业表示崇高的敬意。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补充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提高全县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建设,同时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也是一种带有社会公益性的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计生家庭的切身利益。所以,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总体要求是全覆盖。

对您提出的关于对独生子女参加平安保险实行财政补助的建议,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高度重视,并就“全额解决我县独生子女参加平安保险实行财政全额补助”问题专题报告县政府,今年县级财政预算已报人大批准通过,待后再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该问题。鉴于独生子女户参加平安保险属非政策性强制保险,应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我县独生子女领证户符合参保人数为7036人,今年仍按原办法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各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补助。望请谅解为盼!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091544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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