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02号

时间:2012-06-18 12:03

由:关于将重建东明庵列入全县重点旅游景点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蔡英宏(焕古镇党委书记)

喻铭星(焕古镇政府镇长)

苟克乾(焕古镇人大主席)

甘明琼(焕古镇九年制学校教师)

李宗芳(焕古镇苗溪村村民)

石新家(山西义城县古朝源煤业有限公司采煤大队大队长)

刘友新(焕古镇焕古村支部书记)

容:东明庵位于紫阳县焕古镇东河村境内,距县城19公里,距紫阳高速客运站17公里。东明庵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当年的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由于清代被毁,明、清时重建后的寺庙面积约2000平方米,现存少量墓碑。东明庵地理位置优越,该景点是县城-焕古-东木-红椿-向阳-县城环线旅游的必经之所,是大瀛湖旅游线路的必由之址,目前通景区水泥路全线贯通。

紫阳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将焕古列为文化旅游古镇之一,镇十五次党代会和镇十八届一次人代会提出建设文化旅游古镇目标,镇政府已将其列为重点旅游开发招商项目。但由于镇政府财力有限,缺少开发必需的资金和相应的人才。

建 议:为了充分开发我县优势旅游资源,为我县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开发东明庵不仅实现了保护历史文化遗迹,同时也将带动当地经济的跨越发展。

1、请县主管局请专业设计单位对东明庵进行调研,制定出开发总体规划设计,全力做好开发前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

2、请县政府给予政策、资金方面的扶持,文化旅游及招商局对项目进行策划、包装、宣传,有效地整合资源,实施招商开发或自主开发,早日再现东明庵昔日辉煌。

处理意见:转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办理。

文广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号建议的复函

蔡英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重建东明庵列入全县重点旅游景点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东明庵由于现存遗址遗迹较少,社会各界关注度不高。但在康熙《紫阳新志、祠祀志》里记载东明庵“县西八十里、成化间创建。东明禅师坐化于此,栋宇壮丽,甲于汉南。”说明东明庵在紫阳置县前作为政教合一的中心,皆有据可考。

随着包茂高速的通车,紫阳已成为周边县区的旅游热点,特别是今年清明节后的节假日,人潮如涌,游客的增多为我县大力开发新的景点,做大做强紫阳旅游产业增加了信心。焕古镇距离县城较近,自古是贡茶之乡,码头重镇,位居瀛湖库区的中上游,碧水蓝天,群山叠翠,自然风光秀丽,焕古镇及东明庵景区可以作为连通汉江水的重要节点和载体开发。但目前还需要从基础工作做起,不断提高东明庵的宣传保护开发力度。

一、东明庵现为县级文保单位,为加大东明庵的宣传和建设保护力度,我局拟将焕古镇东明庵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申报,以此推进将东明庵重建列为全县重点旅游景点开发工作。

二、我局将进一步协助焕古党委政府做好东明庵现存遗址的保护工作,将东明庵景点列入紫阳汉江旅游线路对外宣传、营销、招商。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

联系电话:0915─4426580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