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04号

时间:2012-06-18 11:56

案 由:关于为镇级中心学校配备校车的建议。

提案人:李桂军(双桥镇苗河小学校长)

容:1、农村中学服务辐射范围广,学生往返乘车费用高,学生为了省钱,凑钱挤乘摩托车、面包车,形成农村中学一大安全隐患。2、贫困学生无钱乘车,步行几十里路往返学校,时间长了,学生产生厌学情绪,这是形成农村中学学生失学重要原因之一。3、步行学生单趟途中要用2个小时以上,造成对这些学生的管理空白,难免在途中出现不安全事故,甚至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

建 议:将为镇级中心学校配备校车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处理意见:转县政府办办理。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案的复函

李桂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镇级中心学校配备校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注和责任意识,现就您的建议意见函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全国性的适龄儿童总数逐年下降,以及随着城镇化战略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的大趋势,农村局部行政村出现了小学普遍性班员不齐甚至断级现象,我省此类现象尤为普遍,为此,加大了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我县按照上级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对部分农村校点予以撤并,因此,确有部分学生家庭到校交通不便,加之我县交通基础落后,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您提出的为镇级中心学校配备校车的建议,体现了对农村居住偏远学生的人文关怀。但从我县实际情况看,暂无条件推行。经县政府安排教育部门调查研究,认为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交通分布状况不许可。我县境内山大沟深,农村中小学生大多居住分散、行走路线呈放射状分布,且互不连接,校车兼顾面窄,发挥不了应有作用。二是安全管理难度大。近来各地接二连三的校车事故,已经挑动社会的神经,引起了广泛关注,而我县农村交通条件尚比较落后,在通行安全条件极差的村道上,校车行驶安全风险极大。三是我县财政无力承担。地方财政拮据紧张,目前尚无能力为镇级中心学校购买配备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及专职驾驶人员。

为积极解决我县农村学生上下学行路难的问题,县政府多次研究部署,决定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逐步加以解决:

1、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今年,县政府已投资3000万元在全县80%的镇开工建设了农村寄宿制学校,明年将继续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实现21个镇全覆盖,力争使所有家庭离校路途较远的学生能在校住读,切实解决上下学路途远的问题。

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各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生命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进行模拟演习。同时禁止十二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严禁中小学生骑电动车。

3、增强家长安全意识。要求各镇政府、学校、交通、宣传部门联合多方着力,积极促进家长增强学生交通安全监护意识,落实其监护责任,积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监护。

4、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纠正少数学校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时间的问题,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实行分批次放学、错峰放学、公路线落实监护人员等有效措施,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减少学生上下学路途交通事故的发生。

5、加强学生安全监管。责成交通运管部门、镇政府加强学生交通管理,严查非法营运,尤其是加强村道安全管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减少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感谢您对紫阳教育工作的关注,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教育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4421637

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