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条件,增补后勤管理人员的建议。
提案人:崔道敏(双安镇五林学校校长)
内 容:随着全县村级学校布局的调整和农村留守学生的大幅度增加,寄宿制已成为农村许多学校的主流,这就为学校解决学生的食、宿以及安全管理带来了一系列实际问题,加之学校“蛋奶工程”的实施,炊事员、宿舍管理员已成为学校必不可少的专职人员,他们为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着重要的后勤保障,而由于学校运转经费有限,这些后勤人员的工资得到不到应有的保障。特建议将农村(包括乡镇)寄宿制学校炊事员、宿舍管理员纳入学校校工编制,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崔道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条件,增补后勤管理人员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全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很快,在校寄宿学生逐年增多,目前有寄宿制学校59所,寄宿学生已达13167人,寄宿学生管理需要大量教师。同时,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和学校安全管理的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教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陕西省实施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就寄宿制管理需要增加编制问题已专题向县编委办报告,正在与县编委办协商解决这一问题。为了解决好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工作,我局在《关于推行〈紫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紫教体发〔2013〕77号)文件中提出“寄宿制学校住宿生在50名以上的设宿管员1名,住宿生200名以上的设男、女宿管员岗位各1名,住宿生超过400人以上的学校可适当增加岗位名额,但总数不得超过4名;镇中心学校以上寄宿制学校可设生活教师1名”,通过增设岗位,用以解决寄宿制管理岗位问题。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915-4421319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28日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崔道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条件,增补后勤管理人员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是事业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直接关系到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国家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明确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师生比核定,农村初中按1:18核定、小学按1:23核定。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中小学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任,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确需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编制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一般不超过9%。有食宿生的学校每80名就餐学生可聘请一名炊事人员,每200名寄宿学生可聘请一名宿舍管理人员,不列编。由财政部门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按此标准,编制部门已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合理核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您的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人事部门将在编制限额内,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强补齐工作人员,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15-4426470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