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24号

时间:2015-07-07 18:00

案由:关于协调解决在洞河镇建移动网站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罗从琴(洞河镇联丰村妇联主任)

内容:2014年紫阳县移动公司到洞河镇各村宣传在洞河建一网站,并在农民手中收到了500元现金,还签订了合同,但移动公司至今未给洞河镇建网站,老百姓意见很大,请求县政府出面给予协调解决。

建议:县政府出面尽快协调解决在洞河镇建移动网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