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19-08-14 11:55
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私营企业财务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强实体经济,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企业帮扶“五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紫办字〔2019〕81号),决定对县内重点“五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 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成长性较 好的中小企业实施企业帮扶“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上下 联动、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跟踪督导,着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确保实体经济民营企业由粗放型管理向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关于严格落实企业帮扶“五个一”工作机制的 通知》要求,县财政局一是抽出8名干部联系企业,做好企业的财务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现代财务管理体系,规范 企业财务管理;做好成本管理、利润核算、会计报表、统计网报等工作,并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做好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建立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管。从2019年3月开始,凡是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民营企业向县财政局按月报送经济效益月报和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反映企业经济运行基本情况、主要变动情况及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年度末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通过建立报表制度,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运营状况,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管。
十分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支持!诚望您以后一如既 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15─4423305
紫阳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