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汉王镇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03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汉王镇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职能

镇党委、镇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等。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镇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6.财政审计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三)镇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共事业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二、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的建设有了新提升。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创新推进“1+1+X”基层干部配备模式,“党支部+工作组+X”工作模式和党建引领脱贫“百千万工程”。圆满完成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了村“两委”班子,村级组织建设体系更加健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以落实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等制度,每月按时下发“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实行周到点、月检查、季点评、年考核,办好了“汉王先锋讲坛”、“汉王大讲堂”和“汉王干部夜校”,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及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和县委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冯新柱“以案促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秸秆禁烧、“一桌餐”、“扫黑除恶”、市审计移交漏报高龄补贴问题线索等监督检查,认真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和违规收送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全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年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21件,其中立案审查15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警示提醒21人,通报曝光25人。

)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实施产业就业带动、人居环境提升、惠民关爱保障、乡风文明治理“四大行动”2018年,全镇实现180户644人脱贫,汉城村整村脱贫出列。道路、饮水、文化、教体、电力、通讯、村级阵地等建设项目如期推进。全力聚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顺利通过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和调研、省民盟调研和市级交叉检查和2018年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全力推进集镇安置点五期、六期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完成危房改造26户,新建安置房311套,全面完成“人房对接”工作。

)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扛牢压实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决打好了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场保卫战。积极开展“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夯实“河长制”责任体系,集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运行,环境卫生监管机制逐步完善,集镇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紧扣本地资源优势,大发展特色产业。种植花椒2500亩、富硒水稻3000亩,新建茶园500亩、柑橘100亩,完成了3000亩柑橘园和2557亩茶园管护工作,年产春茶达45吨。以电商服务站为平台,打造富硒茶叶、富硒水稻、富硒蔬菜、富硒皱皮柑、富硒变蛋等特色农产品品牌,不断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走出了一条电商扶贫新路子。全年新培育县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专业合作社3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0人,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项目建设有了新进展。认真落实汉王汉江大桥、G541国道和擂鼓台旅游景区公路改造等项目援建工作,扎实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年度36个项目建设全面完工。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为契机,充分利用苏陕交流资金和项目资金撬动作用,重点培育汉王韵富硒茶业有限公司、山水富硒农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取得了良好成效。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环境,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建成2400㎡社区工厂,引进中外合资的汉能达制衣有限公司1家,已正式投入运营。建成花椒产业园项目1个,茶叶园区2个2018年实现招商引资1.3亿元。

)社会事业实现新进步。坚持民生民意为导向,认真落实政府公开承诺,高质量完成既定的八项目标任务。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积极推进“双高双普”创建和第三轮教育质量提升316工程评估工作。成功回购小童星幼儿园(民办),有效解决了中心幼儿园场地不足和幼儿上学难的问题。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城乡居民就业率保持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和信访维稳“一案四管”责任,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校园周边和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汉王辖区的和谐稳定。

)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落实“五个一”研判会和党群例会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各类诉求168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5起,全年无一起到县级以上上访。切实加强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镇级39项、村级21项便民事项核对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村政务和财务公开制度,通过“紫阳县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实现政务运行、惠民政策和政务服务等信息全面公开,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监督的目的。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强化重点领域审计监督,严格督查问责问效,政府形象和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三、单位构成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机构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紫阳县汉王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

2

紫阳县汉王镇财政审计所

3

紫阳县汉王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员63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35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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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1986.61万元(本年收入1941.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5.21万元),由于脱贫攻坚、党建、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专项业务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收入32.4万元,2018年较上年增加797.34万元),总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增加35.03%。总支出决算1829.8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6.77万元,由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大、党建、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总收支预算数较上年增加21.95%。

2、2018年我镇部门决算收入1941.4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34.58万元,农林水支出49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

3、2018年我镇部门决算支出1829.84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9.74万元,农林水支出494.3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6.61万元(本年收入1941.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5.21万元),由于脱贫攻坚、党建、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专项业务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收入32.4万元,2018年较上年增加797.34万元),总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增加35.03%。总支出决算1829.8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6.77万元,由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大、党建、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总收支预算数较上年增加21.95%。

2、2018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9.84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9.74万元,农林水支出494.31万元。

3、2018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0.8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6.8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7.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3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57万元,由于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41万元。我镇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保有1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4.56万元,超预算1.56万元,比上年增加2.67万元,原因是脱贫攻坚业务量加大,派车量增加;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250次1000人,经费总额12.01万元,超预算4.57万元,比上年减少3.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
  3、本部门会议费支出4万元,比上年增加3.75万元,原因是脱贫攻坚业务量大,召开会议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1.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89万元,由于脱贫攻坚、党建、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专项业务经费用于办公费支出数增大,因此较上年增加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汉王镇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