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1-07-06 11:09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076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1]83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1年07月06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管理制度的通知

紫政办发[2011]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管理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紫阳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县长信箱管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县长信箱办结效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县长信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公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也是信息化条件下群众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
二、职责分工
1、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县长信箱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2、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县长信箱中信件的审核、转办、督办工作;
3、各镇政府、各部门负责县长信箱中信件的办理、回复工作。
三、网民向县长信箱写信,不得利用县长信箱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县长信箱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四、县长信箱实行实名制管理, 网民写信须提供联系方式。
五、县政府网站落实专人负责县长信箱的后台管理,每天两次对县长信箱收集到的信息进行集中整理审核(上午9时前、下午6时前,双休、节假日除外),及时送有关领导批示,第一时间予以回复;不属于县政府职责范围的事项移交有关单位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直接回复网民。
六、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县长信箱批办事项的督办工作,每月通报一次县长信箱的办理情况。
七、各镇、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县长信箱批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定时浏览县政府网站,对涉及本镇、本部门负责办理的信件要及时办理并回复,不得拖延。
八、各镇、各部门办理县长信箱信件,政策咨询类问题当日办结并回复;一般性问题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疑难问题或涉及面广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
九、网民向县长信箱写信要求内容真实清楚,诉求明确合理,以便于转办处理。网民要相互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镇、各部门和凡使用县长信箱反映问题的网民,必须自觉遵守。
附:紫阳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信件办理流程图

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

https://www.zyx.gov.cn/UploadFiles/zyxrmzf/2020/4/2020042810122055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