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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楠木砖厂)

时间:2025-06-04 15:52来源: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紫阳县楠木砖厂位于城关镇楠木村五组,属秦岭一般保护区,经核查该加工厂实际占地面积25.2亩,临时用地到期后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采区修复治理。

二、整改目标:紫阳县城关镇政府、紫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问题进行整改督办;督促楠木砖厂办理用地手续。

三、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

四、整改措施:1、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政府负责督促楠木砖厂对占用的22.74亩集体土地办理用地手续和矿区修复。2、整改到位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市级主管部门验收。

五、整改完成情况:1、占用的22.74亩集体土地紫阳县政府已批复集体建设用地16.6亩(批复文号:紫政地发[2025]26号),剩余6.14亩正在进行用地组卷报批。2、矿区修复已完成。

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