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5-2194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办发〔2025〕14 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年05月0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紫阳县 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紫阳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按照《安康市 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平战结合”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持续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4.实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实施、综合治理。
三、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三类,县域内北部、中部、西部的镇为主要隐患分布区域,东部、南部地区相对较少。通过核查更新和汛前排查,截至目前,全县地质灾害在册隐患点共 799处,其中滑坡 746处、崩塌 26处、泥石流27处,涉及 17个镇威胁群众 4740户 31739人,威胁财产近18.38亿元。
四、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根据县气象局 2月份发布的紫阳县 2025年 3至 10月气候预测,预计 2025年 3月至 10月我县大部降水量与往年略偏少,降雨量 700~ 900毫米,主汛期(5~ 10月)出现阶段性极端高温、区域性暴雨等气象灾害风险概率较高。初夏汛雨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盛夏 7月下旬至 8月中旬有 10~ 15天轻度伏旱,出现时间接近常年;秋淋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强度略偏强。结合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和降水趋势,今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危害程度总体与多年平均持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全县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在中西部区域,包括瓦庙、毛坝、麻柳、高滩、高桥、双桥、东木、城关、焕古等镇,其地形地貌以中、低山为主,地层岩性主要为板岩、千枚岩及第四系坡残积层,加之人类切坡建房、修路、采矿等工程活动频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发育,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是全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堆放不合理的弃渣、弃土场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同时,汉江、任河、渚河流域及其支流冲刷河岸、库岸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二)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集镇街道。城关、高桥、高滩、毛坝、瓦庙、洄水等集镇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需重点监测防范。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铁路重点防范区域为襄渝线城关—麻柳段;重点公路沿线安川高速紫阳段、G541国道城关—汉王段、S211省道主要分布在紫阳—麻柳段,县级公路权洄路、城焕路、红尚路、毛瓦路、高绕路等,村级公路这些地段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可能性大,应严密监测,加强防范。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分析,对全县 79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分级预案管理,其中威胁 30人以上人身安全的 128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县级预案管理,编制《紫阳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预案点一览表》(见附件);对威胁 30人以下人身安全的 67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各镇政府进行预案管理,报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备案。
(五)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预计 2024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为主汛期 5~ 10月,其中 8~ 10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必须高度防范,其余时段也要加强防范,各镇、各部门务必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五、防治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本行业涉及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把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点监测和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到点到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气象、交通、教体、经贸、公安、民政、卫健、住建、文旅广电、电力、电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掌握、传达和报送雨情、灾情、险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资源共享,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强化措施,有效防治
1.抓好汛前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登记建档是防治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的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的文字、影像等资料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2.落实监测预警,针对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灾害易发多发的特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早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报,要严格按照“责任落实、监测规范、信息畅通、措施到位、应急有效”的要求进行管理,提高成功预报率,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
3.持续做好避灾搬迁和腾退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危居群众的安全问题。对已搬迁的地灾隐患威胁住户必须按规定做到“即搬即拆”,严禁搬迁户返回居住,保障搬迁户生命财产安全。
4.抓好治理项目管理,大力推进国债治理工程项目和防治体系建设综合治理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治理项目任务;监督和指导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已经实施了应急治理工程的隐患点,属地镇政府要加强工程管护,保障工程正常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5.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按照《安康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进一步明确风险区的范围和等级,落实隐患点监测员和风险区巡查员,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县、镇、村(社区)、监测员(巡查员)四级责任体系。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日常监测巡查,做好日常防控、战时应急、源头管控等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双控责任体系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闭环管理
1.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地灾防治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等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台账,编制好 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动态完善预案措施;汛期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保持 24小时通讯畅通,强化应急反应能力,深入开展排查巡查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组织抢险救援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信息,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谨性,坚决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
2.各镇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防范重点,在隐患点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提高群众对防灾避灾的认识,落实防治责任人和监测员,加强监测,认真履责;进一步完善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表》,科学编制“防抢撤”预案,签订防治责任书,将《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严格按照要求发到工作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3.各镇要大力开展镇级综合演练和隐患点上的应急撤离避险演练,完成隐患点和风险区应急避险演练全覆盖,各行业部门负责要做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做到防治工作人员和受威胁群众熟知预案,增强临灾自救能力。
4.县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各镇各部门及时防范、快速应对,降低灾害损失。
5.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预报工作,加强指导各镇、各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各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6.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力度,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察、设计和施工,防止因工程建设等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的工程项目,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认真落实防治要求,确保从源头上把好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关口。
7.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信息的变更情况,及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确保信息准确和畅通。
8.各镇各部门要全面对标对表,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差距,建立清单台账,细化工作措施,迅速整改、逐一销号,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六、其他事项
如发生地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各镇各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把灾害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发生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确保行动及时、处置安全高效。
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灾减灾委应急值班室电话:4426570;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电话:4421314,传真:44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