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5-04-29 08:30来源: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紫阳县泉兴石材加工厂位于蒿坪镇龙泉村附近,属秦岭一般保护区,项目于 2012年11月建成,占地面积约16.15亩,其中耕地13.26亩、林地1.87亩、农村宅基地1.02 亩。经核查,该加工厂超审批范围占地8.49亩,包括耕地6.62 亩、林地 1.87亩,属批小占大、违法占地,并违规在通村公路上设置栅栏;厂区正常生产中,厂内堆放大量加工原料及成品石材,无任何环保措施。

二、整改目标:紫阳县蒿坪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紫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问题进行整改督办;完善用地手续,达到用地合法要求。

三、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四、整改措施:1、由蒿坪镇人民政府在该企业违法用地未消除前,责令该企业停工停产,强化日常监管。2、由蒿坪镇人民政府对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处罚以外的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进行业务指导。3、由县自然资源局对无法整改且符合规划的土地进行农用地转用报批,完善用地手续。4、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五、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蒿坪镇政府对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管;二是蒿坪镇政府对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协助企业办理了用地手续;四是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指导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落实了环保措施。

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