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向科平 唐志春
原不动产权属证明号
陕(2024)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13693号
坐落
紫阳县瓦庙镇老庄村
面积
186.76
用途
工业用地
公告时间
2025年3月26日
不动产类型
房屋/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