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5-03-26 14:51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向科平 唐志春

原不动产权属证明

陕(2024)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13693号

坐落

紫阳县瓦庙镇老庄村

面积

186.76

用途

工业用地

公告时间

2025326

不动产类型

房屋/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