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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高桥镇何家堡村、兰草村道路养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5-03-10 09:37来源:紫阳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紫阳县高桥镇何家堡村、兰草村道路养护工程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紫阳县仁和国际1号楼404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K-ZY202504

项目名称:紫阳县高桥镇何家堡村、兰草村道路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36864.46 元

采购需求:

标包1(紫阳县高桥镇何家堡村、兰草村道路养护工程):

标包1预算金额:536864.46 元

标包1最高限价:536864.46 元

品名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紫阳县高桥镇何家堡村、兰草村道路养护工程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536864.46

536864.4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紫阳县高桥镇何家堡村、兰草村道路养护工程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供应商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8)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3日,每天08:30:00至12:00:00,14:00:00至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紫阳县仁和国际1号楼404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3月17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紫阳县仁和国际1号楼4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有意向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于上述要求的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内,携带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谈判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紫阳县高桥镇街道

联系方式:0915-4912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正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紫阳县仁和国际1号楼404室

联系方式:18391538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18391538929

华夏正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