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19 14:55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开紫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紫阳县各镇、县直部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紫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丰富信息发布载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2024年,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公告栏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997条,其中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316条,政务新媒体、公告公示栏等公开信息27681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重大项目、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岗就业、营商环境等领域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广大群众知情权三是坚持以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为抓手,紧扣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以“便民利企、提速增效”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力项目高质量推进;全面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促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掌握上级政策动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16件已按时规范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优化发布程序,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和有效性管理”关,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文件“有效、废止、失效”等情况进行标注,实行了“三统一”编号。四是持续更新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梳理规范公开政策文件10个,政策问答20余个,均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管好第一发布平台。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政务督查和政策解读等信息;规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成政策文件库和政策问答平台,集中发布政府及部门、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依法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是建成“数字紫阳”项目。搭建“数字紫阳”支撑功能平台,通过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手段,对全县各部门信息系统、信息目录进行梳理汇集,建成“能感知、能调度、能处置”的“一网统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体系,着力打破“数字壁垒”“信息孤岛”,促进县域大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集成运用。是提升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等人流密集区域及全县17个镇便民服务中心、19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询点),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惠民政策咨询等服务。依托全县176个村(社区)党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梳理公开小微权力清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是政务公开与服务融合发展。动态更新县本级262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312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59项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按照清单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是完善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梳理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机构职能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统一样式在政府网站集中规范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每月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一次常态化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保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按要求进行关停整合。严格工作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细则,严格督导考核。不断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管理,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持续更新、完善专题内容,进一步增强全县政务公开实效,提升办事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4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057

行政强制

128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85.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6

 0

0

6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业务人员更换频繁、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202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守牢安全底线,由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按照“谁开设、谁负责”原则,加强指导和督促,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更新不及时、不按程序开设”等问题,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严谨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台建设。要加强内容规范化建设,根据功能需要,科学设置栏目和功能,进一步提高信息查找便捷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