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01 | 办理部门 |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刘登全 | 签发日期 | 2024年8月9日 | 类别 | A |
正文 |
案由:近年来,提倡共享现有的社会资源,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目前,我县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屈指可数,难以满足我县群众及青少年群体对于各项体育运动的需求。我县中小学学校及配套体育场馆建设比较完备,但在节假日、寒暑假,各个学校的公共体育资源全部采用封闭方式进行管理,学生、社会群众无活动场所且不能使用体育馆。由于青少年缺乏足够的运动锻炼,导致了身体素质下降,很多青少年转而沉迷电子游戏,对他们的生理、心理都造成了很大伤害。 学生及群众使用场馆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节假日、寒暑假,但是最需要这些场馆进行开放的时候,这些场馆却是封闭的,此管理模式造成了现有公共体育资源的闲置、浪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主体,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如果利用各个学校在闲置时段将校园的运动场所限时开放,供市民和放假在家的学生们锻炼,则可大大提高校园体育运动设施的有效利用率,也可解决市民,特别是放假在家的学生无处锻炼的境。从而提高群众和青少年的体育运动热情,提高身体体质。 通过了解得知,目前各学校之所以对体育设施进行封闭,其原因主要集中在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问题和校园安全问题。如果能够解决费用和安全问题,学校在开放体育场馆方面没有什么障碍。 建 议: 一、由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中小学场馆开放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确立中小学节假日和寒暑假对体育场馆进行开放。 二、中小学体育场馆如何开放、何时开放、开放后如何管理制定指导意见。如开放场馆采取有偿开放的方式,收费标准应当如何确定,所收费用的使用应当如何管理等进行规定。 三、 如采用无偿开放方式的,政府是否可以设立专项基金,以专项资金用于开放后设施的维护,帮助学校解决后顾之忧。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制定科学的场馆开放制度,完成我县体育资源的共享。从而切实解决我县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无处进行体育活动的窘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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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县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我们相信,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做好学校体育场所的开放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健身环境和条件。同时,我们也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紫阳县教体局 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