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公布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

时间:2024-07-19 15:50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公布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4-5942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公布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

按照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现就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公布如下:

一、推进措施

(一)认真安排部署。为确保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局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四类整治重点内容及措施。组织召开党组及扩大会议5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部门协调推进会4次,强化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畅通监督举报方式,在微信公众号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二)扎实推进落实。为切实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县生态委办公室制定《紫阳县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任务清单》,明确具体整治任务38项。组织制定印发秦岭巴山生态保护、汉江水质保护、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汉江流域涉重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4项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攻坚方案,切实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三)深入排查问题。围绕整治任务,县生态委办公室、秦岭办、河长办、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自查,建立了《紫阳县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清单(第一批)》,梳理交办问题35个。5月份,抽调县秦岭办、县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督办问题58个,形成第二批问题清单。6月份,联合秦岭办对秦岭六镇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0个,形成第三批问题清单。7月份,我局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目前正在开展。

(四)切实为民服务。优化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依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等制度。紧盯全县重点项目、产业链发展,主动介入,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环评审批。坚持“闻令而动、事不过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原则,积极查办群众环境投诉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二、工作成效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5月,紫阳县三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其中任河入汉江国控断面、紫阳洞河口省控断面均达Ⅰ类标准,同比新增1个Ⅰ类断面(紫阳洞河口省控断面由Ⅱ类提升至Ⅰ类)。全县水环境质量指数2.6071,同比改善4.87%。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好,综合指数2.87,同比下降3.4%;优良天数148天,同比增加3天。

(二)推动问题整改见行见效。集中整治第一批自查问题3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整改中23个。第二批督办问题58个,已完成整改51个;第三批督办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8个。

(三)聚焦群众诉求办好实事。截至目前,共办理实事5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依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1起。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环评审批,协助企业完成了项目选址选线,累计对5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8个输变电工程、4个矿泉水矿区、9个民宿项目选址选线进行优化调整,合理避让生态红线、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有效降低了县域生态安全隐患,同时避免企业“走弯路,走错路”。

(四)完善制度提升履职效能。为切实推动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拟定了《紫阳县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生态委员会办公室、秦岭办、整改办、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协同联动,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按照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层层推进。

(二)持续推进问题排查。紧扣集中整治重点持续深入细致查找问题,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集中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自觉、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形成问清单,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动真碰硬开展整治。

(三)提升整治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做到问题清单化、整改节点化,逐条逐项销号落实,真正以问题的整改落地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集中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