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乡振发〔2023〕45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徐仁康等12415人申请的交通补助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补助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徐仁康等12415名人员符合交通补助申报条件,共需补助资金591.56万元,其中省外11075人,补助资金553.75万元,省内1340人,补助资金37.81万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0915—2201514
县纪委监督电话:4428401
监督电话:010-12317
地址: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附件:2024年第三批紫阳县脱贫人口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花名册3.xlsx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