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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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黄龙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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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紫政国用(2000)字第0038号(98.1㎡)、紫政国用(2000)字第0039号(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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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北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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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98.1平方米 40.4平方米 |
用途 |
城镇住宅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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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限 |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3日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 |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