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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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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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胡铁牛、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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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动产权属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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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2017)紫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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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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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府路邮局对面惠民4期3号楼1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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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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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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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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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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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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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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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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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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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