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4-10-16 09:16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高贵鸿

土地证证书

 

紫政国用(2015)第1010007号

坐落

双安镇街道

面积

38.93

用途

城镇住宅地

公告时限

20241016日—2024116日

不动产类型

房屋/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