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自然资源局曝光2起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时间:2024-10-12 16:14来源:紫阳县自然资源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自然资源局曝光2起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4-4524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自然资源局曝光2起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为严格保护耕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决整改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正确领导下,紫阳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后开展打击违法占地、非法开采、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建别墅问题“回头看”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大棚房“回头看”专项清理整治及扫黑除恶行业治乱等专项行动,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但是少数单位和个人仍然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依法依规使用自然资源意识不强的问题,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方”的效果,现公开曝光2起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一、紫阳县世红生态中药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案

紫阳县世红生态中药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在瓦庙镇堰塘村村委旁边原移民搬迁安置点建中药材集散中心, 2023年12月竣工投入使用。该块地是原移民搬迁安置点已批准建设的存量空地,经第三方技术单位实地核实,该公司共修建三层,一二层为砖混结构,第三层为钢架大屋顶。实际控制面积为:377.53㎡,除占用原安置点已办理的用地手续303.14以外,还超占了74.39㎡(旱地),超占部分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属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紫阳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法对其非法占用74.39㎡集体土地(旱地)处以100元/㎡的行政罚款;对占用74.39㎡集体土地(旱地)修建的建筑物进行没收。

二、紫阳县蒿坪镇村民向某无证非法开采石煤案

2024年8月12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在蒿坪镇村民向某擅自在兴隆村借治理为名进行开挖石煤,开挖碎石煤约100方左右,通过8月12日和8月14日询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向某本人对其开挖行为也予以承认,并对盗采石煤行现场进行指认,随即对向某开挖的碎石煤进行了没收。向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属无证非法开采行为。紫阳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向某非法开采石煤的行为处以捌万元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