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付德春、刘止勛
原不动产权属证明号
紫政土字(91)070号
坐落
紫阳县城关镇
面积
84
用途
农村宅基地
公告时限
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5日
不动产类型
房屋/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