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4-09-04 10:14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原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付德春、刘止勛

原不动产权属证明

紫政土字(91)070号

坐落

紫阳县城关镇

面积

84

用途

农村宅基地

公告时限

202494日—2024925日

不动产类型

房屋/土地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与紫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联系。

联系电话:0915-4202508